近日,榆林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项目投资总额43381万元,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7900万元。榆林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榆林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林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榆政发改审发〔2023〕8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榆林市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电通兴达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2.2 工程规模: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原厂区预留用地,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7万m³/日的污水处理设施,具体内容包括:新建A0生物池1座、配水井及污泥泵房1座、二沉池3座、中间提升泵房及磁混凝沉淀池1座、反硝化深床滤池1座、污泥浓缩池1座、接触池1座;新增粗细格栅、投药加氯、鼓风机、高低压等设施设备等。该项目概算总投资433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824万元,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2.3 项目投资总额:433810000.00元,(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79,000,000.00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以第三方造价机构审定的金额为准。2.4 计划工期:610日历天;2.5 标段划分:项目共设1个标段;标段名称:榆林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8013536onhja7mmx001;标段类型:施工;2.6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新建7万m³/日的污水处理设施等。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营业执照: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2 申请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且无不良记录。4.申请人信誉要求4.1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基本信息信息须在“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4.2 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4)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5.资格预审方式5.1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如为联合体,须满足以下条件:联合体不超过两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牵头方及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5.2 本次资格预审方式:有限数量制(12家)。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3年1月25日17时00分开始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等媒介公开发布。8.资格预审申请确认及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于2023年1月30日17时00分前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申请确认并免费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9.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5日09时30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上传电子申请文件。9.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10.其他10.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申请人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变更系统填报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后,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应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交易系统”填报确认的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一致,因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10.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但其中只能有一家符合资格条件、且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参加投标。10.3 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11.监督部门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标题:3.79亿 榆林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