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已施行河北省发布地方标准白洋淀流域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验收技术规程

2024年2月2日,河北省地方标准《白洋淀流域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 13/T 5917—2024)发布,并已于2024年3月2日启动施行。本文件由河北省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主要有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规定了白洋淀流域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验收的程序、条件、依据、方法、内容和技术要求等,适用于白洋淀流域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包括生态清淤、人工湿地建设、生态缓冲带构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等。
验收方法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验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规定,有针对性地收集所有有关资料。现场核实工程选址、规模、建设内容完成、工程实际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 况。对范围区域较大、人力勘察较为困难或难以到达的工程可采用无人机或卫星遥感技术。
验收内容包括合法合规性、工程建设内容和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生态保护修复效果等。
生态保护修复效果:审核生态保护修复效果评估报告,核实监测数据是否真实,评估方法是否科学合理,评估 结论是否真实反映了生态保护修复的效果。对比实施前后的自然生态状况及相关监测数据等,分析水生态环境指标变化,得出修复效 果评估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