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标准湖泊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设计导则5月1日起施行

2024年2月初,河南省地方标准《湖泊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设计导则》(全文查看附件)正式发布,文件已定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该标准由河南省水利厅提出,归口于河南省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文件规定了湖泊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设计中现状调查与评价、生境修复、生物群落修复、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运行维护、设计文件编制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然湖泊、人工湖泊、具有湖泊特征的河道扩挖水域和水库浅水区的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设计。
总体要求:
湖泊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流域综合规划、自然保护地规划等相关规划为依据。
湖泊水生态 系统修复工程设计应以现状调查与评价为基础,分析确定湖泊功能需求,提出修复目标和总体方案。
修复目标的确定应以满足功能需求为根本,以有效改善湖泊水质、促进生物多样性恢复、构建健康湖泊水生态系统、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核心,宜选择生态水位、水质指标、修复面积、生境质量、生物完整性指数、生物多样性指数等作为主要修复指标。
工程设计应坚持系统治理,统筹协调防洪、除涝、航运、供水、渔业、生态、景观、科普教育等多种功能需求,并优先保障防洪、除涝安全。
工程设计应利用生态学原理,遵守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法。湖泊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重叠的区域应以隔离防护、封育、自然恢复等保护措施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修复措施。
湖泊应进行分区修复设计。根据湖底地形、底质、水深、污染物分布、生态状况、湖岸类型等因素,因地制宜,提出分区重点措施和实施时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