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一库一单”管理,务实有序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3月12日,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乡村建设项目库和任务清单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要实时细化任务清单。立足乡级村级建设需求,聚焦农村公路、村内道路、供排水、可靠供电、燃气下乡、寄递物流、通讯网络、垃圾污水及厕所粪污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托幼养老医疗设施等短板弱项,提出未来3—5年村级建设需求,乡镇进行真实性、必要性、可行性审核后,向县级提交乡级建设需求。通知全文: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乡村建设项目库和任务清单管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和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一库一单”)是统筹推进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2023年以来,各地贯彻落实、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指引(试行)》、《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指引(试行)》,扎实推进“一库一单”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进度不够平衡、编制不够规范、协同不够到位等问题。为加强“一库一单”管理,务实有序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把握总体要求加强“一库一单”管理,要以习新时代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建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精准对接需求,协同布局项目,集中推进建设,促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统筹、建设统筹、项目统筹,提升乡村建设实效。在工作推进中,要坚持农民需要、可感可及,从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入手,聚焦小切口,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抓得住能见效、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综合考虑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文化和风土人情、财政可承受能力,分区分类实施,差异化推进。要坚持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发挥政府在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政策支持等方面作用,组织动员农民参与村庄规划、项目建设管护。要坚持稳扎稳打、循序渐进,先解决“有没有”问题、再解决“好不好”问题,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把好事办好、办稳妥。二、实化细化任务清单(一)列明任务清单基本要素。围绕乡村建设行动重点任务,各省市县结合实际,按照《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指引(试行)》要求,列明任务清单,突出年度建设任务名称、责任部门、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资金来源等基本要素,不强调面面俱到。列入清单的建设任务,需量化、实化、细化到县。(二)立足乡级村级建设需求。村“两委”根据农民需要和村庄规划,聚焦农村公路、村内道路、供排水、可靠供电、燃气下乡、寄递物流、通讯网络、垃圾污水及厕所粪污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托幼养老医疗设施等短板弱项,提出未来3—5年村级建设需求,乡镇进行真实性、必要性、可行性审核后,向县级提交乡级建设需求。(三)统筹编制县级任务清单。各县(市、区、旗)依据各级建设资金和乡级建设需求,编制县级年度任务清单,将建设任务细化到村、具体到项目。三、完善项目库管理机制(四)规范项目入库流程。健全部门共建、信息共享、统一设计、程序规范的项目库管理机制,原则上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确定入库项目。县级有审批权限的相关主管部门优先对乡级建设需求涉及项目进行论证评审,通过评审的优先纳入乡村建设项目库。(五)建立需求反馈流程。县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部门定期汇总项目储备和立项情况,及时将项目入库情况反馈乡镇、村,指导完善未能入库的乡级建设项目。四、推动项目入库应入尽入(六)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县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部门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统筹,科学规划布局建设重点和次序,指导乡级村级合理提出建设需求,加大项目谋划、储备等服务力度,提升入库项目质量。(七)推动行业项目入库。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要求,县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与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拟使用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的行业项目应入尽入。落实《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指引(试行)》要求,乡村建设项目库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做好衔接。五、发挥农体作用(八)动员农民共议建设需求。乡村建设项目应按照自下而上原则和“四议两公开”的程序,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民充分讨论后提出,通过全体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议定村庄需建设的主要事项,在村内公示后报乡镇。(九)组织农民开展项目建设。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有关政策要求,对于依法可以不招标的村内道路、公共照明等技术要求简单的小型设施项目,可依法依规由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有能力、有意愿的农民开展建设。(十)引导农民参与项目管护。村民委员会可委托村民、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代管公共基础设施,户属设施由农户承担管护责任。可采用“门前三包”、责任区、文明户评选、积分制等方式,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管护。六、强化工作保障(十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要把“一库一单”管理摆在乡村建设促进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加强部门协调,强化指导服务,推动市县把建设项目统筹好、清单任务落实好。(十二)加强跟踪调度。各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要定期调度项目入库、实施、完工情况,分析研判乡村建设项目布局、投资结构和短板弱项,提出加强项目库管理的意见建议。将依托全国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通过实地调研、第三方监测等方式,跟踪分析“一库一单”建设成效。(十三)加强典型推介。省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要深入总结“一库一单”管理工作实施进展,积极探索“一库一单”管理机制和工作模式,遴选推介一批典型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