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今(4)日,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重庆市切实加强疫情期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求坚持防疫第一原则,以自动监测为主,做好运维保障,开展好水、气、土环境质量监测。同时,重点开展好医疗污水监测和医疗废物处置的污染物排放监测。 在污染源监测方面,重庆市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适当加大消毒剂投加量,按规定开展污水取样和监测工作,加强医疗污水监测人员培训,完善污水监测台账。接诊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患者的医疗机构(特别是集中救治定点医院)要每日24时前将当日自行监测结果(总余氯及pH两项指标)报告辖区生态环境部门。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对医疗机构报送结果结合消毒剂使用量、废水产生量、污水停留时间等信息予以初步研判,并适时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自行监测数据质量检查。 此外,还要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规范开展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及时上传污染物排放在线或自行监测结果。区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调度、检查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污染物排放在线及自行监测数据情况,并适时组织开展自行监测数据质量检查。 同时,区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调度、检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在线及自行监测数据情况。要求区县生态环境部门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共享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情况等监测信息,紧密协作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环境监测工作。 此外,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加强监测人员安全防护工作,各监测机构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做好监测人员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