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明确实施7大任务37项细化任务确保天蓝地绿水清

日前,十堰市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7大任务37项细化任务保十堰天蓝地绿水清。这是十堰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所采取的实际举措。 十堰通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计划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优势明显增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融合发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93.5%,中心城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33μg/m3,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地表水省控断面I—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2.6%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到2035年,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十堰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碳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全面提升,生态安全格局更加牢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为达到这一目标,十堰重点实施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管控,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流域系统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推进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组织保障等七大任务。 具体包括稳步推进碳达峰行动、大力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打好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科学开展丹江口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积极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健全财税经济政策、健全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强化合力攻坚、强化全民参与等37项细化任务,每项任务均明确了责任单位等。 十堰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和市委、市政府检查督办重点事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生态环境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不严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和个人,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实施“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