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规划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实施绿色规划,有力助推了绿色建筑发展。目前,该局编制并通过市政府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34项,受理报建项目1395项,均将绿色建筑发展要求落实到控规编制和方案审查中。 据了解,泰安市规划局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对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明确提出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要求相关项目至少达到一星级标准,并将其纳入规划条件的强制性内容,作为土地出让或者划拨的必要条件。加强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要求在编制规划时充分考虑绿色建筑要求,增加相应的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落实规划条件要求。从场地、公共绿地、建筑造型、生活服务设施等方面把控,使建筑获得良好的采光、通风,增加绿地面积,提高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