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发文,调整下达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调减收回2022年下达的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库容20万立方米刚性结构填埋场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1990万元,调整用于重庆市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南津街街道污水管网整治工程。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永川区、合川区财政局:

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3〕1527号),经区县发展改革委申请和市发展改革委审定,为充分发挥中央资金效益,调减收回2022年下达的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库容20万立方米刚性结构填埋场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1990万元,调整用于重庆市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南津街街道污水管网整治工程。按照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管理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回《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渝财环〔2022〕33号)已下达的永川区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库容20万立方米刚性结构填埋场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990万元,请永川区通过2024年两级财政结算上解市财政。

二、下达合川区南津街街道污水管网整治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990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1,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支出内容列报。

三、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抓紧分解下达资金预算,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请严格按照渝发改资环〔2023〕1527号文件下达的投资计划开展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并对照渝发改资环〔2023〕1527号文件所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附件:重庆市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