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开展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作者:张英扬 来源:东北网-双鸭山日报 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8月6日起,双鸭山市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本次检查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人员培训和防护以及医疗废物分类、运送、贮存、回收、处置等环节。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依据《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8月15日起,市卫生监督所将对各县、区医疗机构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将依法进行处罚。日前,市卫生监督所已对双鸭山市4家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医疗机构予以处罚,其中3家医疗机构分别被罚款3万元,1家医疗机构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