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示湖北省2023年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全省共审定通过46家B级和引领性企业,其中B级32家、引领性14家。
关于湖北省2023年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的公示
为精准化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省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了湖北省2023年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工作,经企业自评、市级初审、省级复核及现场核查,全省共审定通过46家B级和引领性企业,其中B级32家、引领性14家(见附件)。现对以上46家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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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湖北省2023年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