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本次签订的《合同能源管理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协议的生效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1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壕节能”或“公司”)与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恒坤化工”)于2013年6月24日在北京市签订了《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天壕节能将为恒坤化工一期年产130万吨焦炭生产线配建干熄焦装置,并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其提供专项节能服务,天壕节能销售电力及蒸汽给恒坤化工。项目静态总投资预计为21,700万元,公司拟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全资子公司负责整个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项目建成后,预计装机容量为25MW,预计采暖季小时外供蒸汽量30t/h,非采暖季10t/h。
2.本次签订的《合同能源管理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协议的生效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名称: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元利
注册资本:10,000万
经营范围:焦炭、LNG销售。
控股股东:山东能源新矿集团内蒙能源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山东省国资委
三、拟设立子公司情况
公司拟在本项目所在地成立全资子公司,来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项目建成后,预计装机容量为25MW,预计采暖季小时外供蒸汽量30t/h,非采暖季10t/h。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项目投资和建设方式
本项目需要为恒坤化工一期年产130万吨焦炭生产线配套建设干熄焦余热发电装置,天壕节能负责全部投资和建设,恒坤化工负责无偿提供建设场地及余热资源。
2.本项目的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项目投产之日起20年,该项目已经开始建设,预计12个月内投产。
3.本项目的资产权属
合作期限内公司投资的干熄焦余热发电资产的产权归公司所有,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恒坤化工。
4.效益分享方式
天壕节能通过将项目产生的余热电力、蒸汽销售给恒坤化工获得投资收益,恒坤化工通过该项目获得干焦的产品提质、实现产业升级、环保达标、优惠电价及蒸汽价格取得收益。
5.价格分享方式
如国家政策规定的供电网基准价格发生调整,无论价格上涨或下降,双方按5:5 的方式分享或承担,相应地调整 EMC 电价。
6. 补偿条款
如因恒坤化工自身原因致使其产能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恒坤化工将对此进行补偿。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如果顺利实施,将会对公司在干熄焦余热发电合同能源管理领域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品牌影响力,提升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在余热发电合同能源管理领域的领先地位。
存在的风险:
1.公司业绩依赖合作方运营效率的风险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决定了合作方能否正常持续经营将直接影响本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生产运营效率,进而对本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如果本项目合作方的生产经营受市场因素影响导致生产效率下降,将影响本次投资的预期效果。但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在恒坤化工生产线达不到预设的运营水平时,将对公司予以补偿,从而保障了公司的投资安全。
2.项目公司增加带来的管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公司业务的快速扩张对公司的人才储备、技术储备、资金实力、内部管理等方面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上述方面不能完全适应快速扩张过程中的相关要求,则将影响本次投资的预期效果。但公司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连锁投资运营余热发电项目的综合节能服务商,拥有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形成了标准、高效、集约的连锁管控体系,可以确保本投资的顺利实施。
3.项目实施达不到预期效果的风险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装机容量为25MW,预计采暖季小时外供蒸汽量30t/h,非采暖季10t/h。尽管公司在余热发电领域已经积累了丰富的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但因为公司在干熄焦余热发电领域的实践经验较少,所以依然存在因经验不足导致达不到预期效果的风险,但公司为此做了充分的技术储备和人才储备,可以顺利实施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