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通报 总投资约2000万元的整治项目目前仅约600万元 项目建设严重滞后

黑臭水体是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023年8月,云南省第二轮第三批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德宏州时发现,德宏州芒市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视不够,芒核村黑臭水体整治长期未达“治本”效果。

一、基本情况

芒市芒核村排洪沟为南秀河城区河道段支流,上游起源于广腊亮街,下游经芒核村汇入南秀河干流,长度为780米,汇水面积3000平方米。自2021年有监测数据以来,芒核村排洪沟水质长期为轻度黑臭,局部重度黑臭,于2022年7月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纳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整治范围并在网站公示。督察发现,德宏州芒市思想重视不够、措施不够有力、责任压得不实,不仅未实现芒市提出的2022年要彻底消除黑臭水体的目标,而且2023年“一河一策”重新确定的消除目标推进仍然严重滞后。

二、主要问题

(一)思想重视不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

2019年5月,德宏州城市黑臭水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要制定相应方案。芒市政府对城市黑臭水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未按要求制定有关方案,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督促检查不到位。2021年3月,芒核村排洪沟排查为黑臭水体后,未按要求及时公布排查结果,直到2022年7月14日才在政府网站公布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截止督察进驻,仍未公布黑臭水体清单、主责部门和计划达标期限。督察还发现,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制定的整治方案未经批准印发就自行实施,并在实施中随意调整方案,整治工作缺乏有效监管。

(二)措施不够有力,系统长效治理目标不够明确

2021年6月,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的芒核村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明确,通过修建截污管和提升泵站,在2021~2022年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将污水全部纳入已建成的芒市污水处理厂,彻底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因项目实施后未达到整治要求。2023年6月,芒市政府制定芒核村排水沟“一河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将上游和芒核村污水接入芒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同时开展清淤和生态修复等工程,明确2023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督察发现,芒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2021年整治方案的实施和运行情况不掌握,项目建成后未发挥截污治污作用。目前,芒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且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该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建成后仍将面临每天约6500多立方米的污水无法处理问题。

(二)措施不够有力,系统长效治理目标不够明确

2021年6月,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的芒核村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明确,通过修建截污管和提升泵站,在2021~2022年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将污水全部纳入已建成的芒市污水处理厂,彻底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因项目实施后未达到整治要求。2023年6月,芒市政府制定芒核村排水沟“一河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将上游和芒核村污水接入芒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同时开展清淤和生态修复等工程,明确2023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督察发现,芒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2021年整治方案的实施和运行情况不掌握,项目建成后未发挥截污治污作用。目前,芒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且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该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建成后仍将面临每天约6500多立方米的污水无法处理问题。

(三)责任压得不实,整治工作推进严重滞后

2019年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以来,芒市党委、政府未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将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分解到相关部门但并未组织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芒核村排洪沟排查为黑臭水体后,2021年制定的整治方案未经充分论证就仓促上马;监测显示,2022年芒核村黑臭水体污染程度较上年同期加重,整治措施没有起到任何作用。督察发现,2023年经“充分论证”的总投资约2000万元的整治项目目前仅完成投资约600万元,项目建设严重滞后,存在年底不能如期验收销号的风险。

三、原因分析

芒市党委、政府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对芒核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指导不够,导致2021年制定的整治方案不符合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有关要求,整治措施未起到应有作用。有关部门对黑臭水体整治的决心不够,信心不足,推进不力,导致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