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开发区于近日在浙江省率先制定并实施了土壤环境“红、黄、绿牌”警示管理制度,对辖区内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实施分级动态管理。
近日,丽水开发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对辖区部分列入土壤环境“红、黄、绿牌”警示名单的企业进行挂牌警示。警示牌张贴在企业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位图上,一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企业A—挂“红牌”警示
丽水开发区环保局生态科科长舒金骏说:“因为2019年这家企业发生了通过未硬化的地面进行偷排废水导致地下水超标的情况,属于我们‘红牌’警示的范围,所以今天来挂上‘红牌’。现在这家企业已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丽水开发区环保局将根据警示管理制度要求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监管,同时将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下调一级,企业在对相关点位进行修复并验收后可以摘牌。”
企业负责人表示:“我们将以此为戒,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生态进行修复,争取早日通过治理验收,挂上‘绿牌’。”
企业B—挂“黄牌”警示
舒金骏:“该企业属合成革企业,是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根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壤环境红、黄、绿牌警示管理暂行办法》对该企业挂‘黄牌’警示,企业需要每年开展一次自行监测,动态监管土壤和地下水情况。”
企业C—挂“绿牌”警示
舒金骏:“该企业虽然是我们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但2019年经过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调查后该地块相关指标符合标准,所以该企业挂‘绿牌’警示。”
目前,园区第一批61家企业被列入土壤环境“红、黄、绿牌”管理名单,其中“红牌”警示1家、“黄牌”警示57家、“绿牌”警示3家。
土壤环境“红、黄、绿牌”警示管理制度既强化了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动态管理,又督促了企业更加积极地履行土壤环境保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