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探索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长效机制

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地方积极推动《实施方案》落地落实,开展城市、产业园区、典型企业、政策机制等多层面、多类型减污降碳协同创新。为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工作持续开展,强化交流互鉴,生态环境部综合司近期组织地方推荐了一批具有示范价值的典型案例。现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主题陆续发布。
厦门市积极推进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构建长效机制,协同降低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和碳排放。
强化服务 激发协同动力
建立“一企一档”,摸清企业排放家底。对生产工艺、排污环节、用能设备、化石燃料使用、原辅材料等方面进行逐一梳理,分析企业的能源消费、主要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量,摸清底数,为分析减污降碳协同提供数据支撑。
实施“一企一策”,深挖企业减排空间。对标国内、国际先进的生产技术标准、行业先进值,分析企业生产过程的减污潜力、降碳空间和协同作用机制,编制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和管理改善工作方案,探索减排潜力。
算清“一企一账”,激发企业参与动力。为企业量身定制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路线,指导企业预估节能、降耗、污染物减排等效益,形成一方案一对策,核算环境账、经济账、社会账,从实际利益和绿色发展需求推动企业主动参与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形成内生动力机制。
压实责任  构建协同机制
建立“组与组”联动机制,强化组织保障落实。设立技术工作组,与试点单位进行良好互动,推动企业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管参与的“减污降碳长效机制”工作小组,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工作。鼓励企业根据自身条件设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专项资金,健全温室气体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压实企业绿色低碳发展主体责任。
建立“面对面”互动机制,提升全员参与积极性。将绿色低碳相关政策、技术引入企业,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互动,推动全员参与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行动。试点工作以来,截至2022年12月底,累计收到员工改善方案148条,涉及节材降耗减排提案55条,有效提升企业员工参与的积极性。
建立“手把手”带动机制,优化指导帮扶解难题。技术工作组每月进行现场走访,获取企业基础数据,跟踪重点项目执行情况,并根据企业需求增加现场指导频次,交流试点工作的成果与不足,及时为企业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痛点和难点。
多措并举  形成协同成效
推动废气治理与降碳协同控制。指导试点企业采用废气回收、技术改造等措施,降低废气污染物与碳排放。通过氨气回收系统应用,采用“恒压排气+换热对流高效吸收=尾气排放达标+氨水高浓度回收”处理工艺对氨气回收利用,减少氨气排放;蓄热式热力焚化炉脱附蓄热改造技术应用,将原脱附炉改造为板式换热器,由燃烧炉膛传热,通过板式换热器提供脱附需求热量,预热温度更稳定,可减少天然气消耗70立方米/天,累计减少碳排放55吨/年,废气处理效率提升2%—5%。
推动废水治理与降碳协同控制。从源头引导试点企业进行水资源综合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通过采用反渗透(RO)浓水回用、加湿器RO水回收、尾气处理器用水节能等技术应用,推动水资源多级应用,累计减少自来水使用量24.8万吨/年、废水排放21.5万吨/年、碳排放340吨/年。
推动固废处理与降碳协同控制。分析试点企业固废构成,改变固废的处理方式,减少固废产生量。将不含砷污泥由原来的填埋处置改为用于制造水泥的辅料,将危险废物中的废有机溶剂委托有资质的处理机构从焚烧处置改为回收利用,减少固废处置过程中的碳排放。
推动节能技改与降碳协同控制。推进节能技术和新能源设施应用,降低试点单位的单位产品能耗和碳排放强度,通过推广太阳能路灯、空调热回收系统、空压机余热回收系统等节能技改措施,降低电力消耗约292万度/年,减少碳排放2054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