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联合印发《全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于4月—10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据了解,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由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按照职能职责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各自分管副厅长任组长,指导各盟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分阶段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开展专项整治。
按照《工作方案》,两部门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别从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并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执法监测,全面排查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的所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力争摸清全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防治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共同规范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防控地下水环境污染风险,提高行业污染防治水平。
《工作方案》要求,各盟市要切实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明确部门职责,落实人员责任,把专项执法检查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生活垃圾填埋场行业规范标准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检查对象全覆盖、检查内容无漏项,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检查过程规范。对涉嫌违法的,及时取证,依法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固定证据,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要履行属地责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充分利用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的成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的长效机制,落实各方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各盟市专项执法检查及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督导,通过监督帮扶推动问题切实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