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成垃圾焚烧处理

根据《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天津市制定规划对环境卫生服务体系、垃圾处理设施、大型垃圾转运设施进行了总体安排和布置。

天津市规划在环城四区范围内设置5座垃圾处理设施,滨海新区范围内设置4座垃圾处理厂,另外,贯庄焚烧发电厂与规划第二综合垃圾处理厂、汉沽填埋场与焚烧厂、大港填埋场与焚烧厂均考虑结合建设。

规划中提出,中心城市(含新城)以3—5平方公里的服务范围设置小型垃圾压缩式转运站,转运量为10-40吨/日。配合各地区大型垃圾转运站,形成一、二级垃圾转运网络。乡镇及农村地区,各乡镇及农村每3万人设一座压缩式小型垃圾转运站,低于3万人的乡镇,每镇设一座,不足1万人的乡镇及农村不设,每座小型垃圾转运站转运量约30-60吨/日。根据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市垃圾焚烧处理比例将逐步提高至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