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石花拟7000万元出售冀东地热能公司20股权

国华(00370)公布,于2020年11月19日,该公司全资附属怀化勤能与海峡基金订立协议,订约方同意,自生效日期起,宝石花(由怀化勤能持有70%股权)就其于目标公司唐山冀东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的所有股东权利及股权转让权利将由海峡基金全权行使,怀化勤能及宝石花无权行使;及于生效日期开始期间,出售宝石花于目标公司持有的股权的任何所得款项及与目标公司20%股权有关的任何分占溢利将全部归海峡基金所有,而怀化勤能及宝石花将不再享有任何利益,亦不会承担有关该出售的任何损失。预期该集团将就出售事项取得收益净额约人民币1009万元。

根据协议,怀化勤能应向海峡基金(或海峡基金指定的账户)支付合共人民币1100万元作为尚未支付金额的部分付款;于收到上述人民币1100万元后,海峡基金应签立并促使昆仑签立解除股权质押所需的公司登记文件。

根据上文所载的结算安排、建议解除协议项下的股权质押及宝石花董事就协议一致批准的各项决议案,出售事项的隐含代价总额人民币7000万元(隐含代价)将按以下方式派发予宝石花的股东:于本公布日期,宝石花由怀化勤能、海峡基金及昆仑分别持有70%、24%及6%,怀化勤能有权获得人民币4900万元;以及海峡基金及昆仑有权获得合共人民币2100万元;怀化勤能应占隐含代价的部分(即人民币4900万元)将用于抵销尚未支付金额的等值金额。紧随该抵销及怀化勤能向海峡基金支付结余款项人民币1100万元后,怀化勤能结欠昆仑及海峡基金的尚未支付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将被视为已清偿。

据悉,于本公布日期,目标公司由宝石花及独立第三方分别持有20%及80%。其主要从事开发、生产及销售地热能及向位于中国住宅地区的多个楼宇供热。

董事认为,此将有利于集团实施出售事项及结算安排,以实现于目标公司的投资获利,缓解于清偿尚未支付金额时对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的影响,降低集团的负债及为发展集团业务留存财务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