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展五水共治以来,义乌市在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同时,积极探索有效激发镇街治水主体责任,巩固治水成效的做法,于2017年底制定《义乌市流域水质双向生态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和《义乌市流域水质双向生态补偿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市政府与镇(街道)之间的流域水质考核奖惩双向生态补偿机制。该机制进一步突出上游源头保护受益,强化属地镇街流域水环境治理保护主体责任。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对金华市流域水质保持稳定和稳步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奖惩原则公平公正 一是权责一致、保护受益。强化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属地责任,突出源头上游保护受益,明确资源环境保护的各个得益方,有义务向提供优良生态环境的地区和群众作出适当的经济利益补偿。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体系和沟通协调平台建设,形成污染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良性运行机制。二是达标奖励,超标惩罚。以水环境功能区达标为基准,按照“谁达标、谁受奖,谁超标、谁受罚”的补偿方式,建立市政府与镇街之间的流域水质考核奖惩双向生态补偿机制。以全市24条河流各镇街交接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环境功能区要求为基础予以奖励;对镇街交接断面监测水质劣于功能区要求的予以惩罚。水质每升高或降低一个类别,奖罚金额翻倍,倒逼提升断面水质。三是客观公正,上下一致。流域双向生态补偿范围为全市24条河流,考核断面为各镇街出入境交接断面及义乌江入江口断面,分级赋予不同的奖惩系数。采取对水中氨氮、总磷两个常规污染物因子和超标最严重的污染因子,实行“2+X”污染因子达标评价。明确考核各河流出入境断面、监测数据、水质计算方法、奖惩补偿方式、考核因子、义乌江考核点位等要素与省、金华市、市五水共治办等考核基本保持一致。通过每月水质监测、每季考核通报,年终根据水质考评结果兑现资金的方式,给予镇街水质双向生态补偿考核奖惩。
二、及时公布奖惩分明 一是采测分离,结果公正。对全市24条河流52个断面水质进行采样,建有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断面统一采用自动站监测数据,其他监测断面数据采用每月一次的手动采样数据。为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与真实性,采用“采测分离”的方式,由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水质采集,由义乌市环境监测站进行水质监测。二是结果公开,对接指导。2018年一季度至2019年一季度,共对全市14个镇街开展70次评价,每季度及时向14个镇街公布流域生态补偿评价结果,并第一时间对接镇街,了解存在问题,指导整改方向,加快整改进度。三是年底结算,兑现奖惩。生态补偿奖惩金额按季度计算与公布,共奖励31次,共计2024.7万元;惩罚39次,共计2284万元。生态补偿奖惩金额按年度结算,2018年末,共向7个镇街兑现奖励资金共计1208.5万元,其余7个镇街由于水质不达标或改善不明显,向市政府缴纳了惩罚性补偿金1323.7万元。
三、激活治理成效明显 一是流域水质不断提升。经过一年多的镇街流域水质双向生态补偿,义乌市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截至2019年一季度,全市24条河流46个断面(共52个断面,6个上游入境断面参与计算评价但不考核),共有16个(占比34.8%)断面提升了水质类别,其他断面水质均保持稳定。二是属地责任不断强化。对流域水质的奖惩,直接为水质达标或提升的镇街提供了实实在在的补偿,激励镇街主动找问题、想办法,围绕流域水质开展了一系列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污水零直排创建,加大力度消除末端截流点,全面开展污水管网排查,加大管网修复、维护力度等。三是经费实现良性循环。镇街获得的奖励性生态补偿金,可以专项用于辖区内水环境治理、监督监控及水源地保护等工作,使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进入一个可持续的良性循环,治理力度越大,水环境治理越好,用于水环境治理的经费就越有保障,极大促进了镇街的治水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