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拟投2400亿元改善水环境

河北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的《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给出了全省治水时间表。河北省将采取50条措施,确保全省水环境安全、水资源清洁、水生态健康。
消灭城市黑臭水阶段目标明确
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杨智明介绍说,《方案》确定的河北水污染治理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总体改善。到203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到本世纪中叶,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在总体目标基础上,《方案》还明确了河北省水污染防治的各个阶段性目标。
到2017年,全省海河、辽河流域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到42%以上和100%,海河流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断面比例较2014年下降8个百分点以上,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保持稳定不降,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0%。各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30%以内,设区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
到2020年,全省海河、辽河流域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到47%以上和100%,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较2014年下降21个百分点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5%。各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到2030年,全省主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55%以上,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全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
与各地签订治水责任书实行一岗双责
围绕治水目标,《方案》制定了一系列治理措施,杨智明介绍 :“主要内容可概括为水污染防治‘1853’计划,即实现‘一个目标’,实施‘八大工程’,健全‘五项举措’,强化‘三个保障’。”
河北省环保厅水污染防治处处长孙京敏解释,八大工程包括:抓节水,到2020年,实现工业用水零增长,农业用水负增长,节水型社会初步建成;控污水,坚持工业污染源、城镇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和交通污染源“四源同治”;压采水,五年内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调客水,今年底完成南水北调配套;保饮水,实行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净湖水,全面取缔投饵性网箱养殖,生态功能得到有效恢复;洁河水,2017年12条重污染河流达标;治海水,恢复近岸海域生态功能。
“按照《方案》确定的八大治理工程,河北预计将投入资金约2400亿元。”杨智明介绍说,“其中工业水污染治理约253亿元,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城市黑臭水体消除约370亿元,农业污染治理380亿元,水资源保护及利用800亿元,良好水体保护323.8亿元,北戴河及近岸海域水质提升项目128亿元,监管能力建设3.5亿元,其他项目144亿元。”
如此庞大的投资规模,钱从哪来?杨智明表示:“这些资金不完全依赖财政,污染主体的投入必不可少,另外,河北还将通过市场方式来拓宽投资融资渠道,比如推行PPP模式和‘第三方治理’等。”
为了保障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方案》提出,要强化督导落实,严格考核奖惩。河北省政府与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建立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实施“一岗双责”,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予以终身追究。
此外,河北省政府每年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以及省直各相关部门水污染防治责任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依考核结果实施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