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剂用量对浮床再生有什么影响?
浮床再生剂的用量,可以采用理论剂量的1.2~1.3倍,即采用盐酸再生时为35~40kg纯/m3树脂;采用硫酸再生时为55~65kg纯/m3树脂;采用氢氧化钠再生时为lO~15kg纯/m3树脂。
试验表明:床子的制水量、单耗随着再生剂量的增加而增加。这主要是由于再生交换是一个动态排代过程,提高再生剂用量有助于增加排代容量,提高树脂的交换能力。再生时,再生剂中的可交换离子H’或OH一向树脂上的交联网孔扩散,而树脂上被再生下来的被交换离子(如Na+、HSiOf)向溶液中扩散。这两种扩散达到一定程度后,树脂相与溶液相之间将建立一个平衡。此时必须不断地更换再生液,以维持浓度差。才能使再生反应得以继续进行。
随着再生时间的延续,树脂再生度的提高,这种浓度差必须再度提高,再生平衡才能再次被打破,树脂的再生度才能再提高。
试验同时表明:当再生比耗大于4倍时,树脂的再生度与再生剂用量的增加就不明显了。而且通过表4—24,对阴床再生废液的分析表明:再生剂用量过高,废液中再生剂浓度也高,再生剂利用率会降低,单耗也会升高。见表4—25、表4—26。
再生剂用量的选择应同时考虑单耗和除盐工艺设备运行的实际状况,不宜过高。
但是为了防止在工艺运行中出现同期失效的问题,再生剂过量也不宜定得过低,以免再生频繁,增加运行操作量,影响化学水处理工艺的运行安全和出水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