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高新区污水处理厂2.56MW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的招标公告(第1次),项目造价约1400万元,利用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厂区内污水池上方空间约2.3万㎡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大跨度预应力柔性支架铺设光伏组件,合计装机容量2.56MW,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并网方式,年发电量预计270万KWH。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2.56MW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的招标公告(第1次)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2.5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盐城市盐都区行政审批局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创咏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高新区污水处理厂2.56MW分布式光伏发电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检测、调试、并网发电及验收、光伏发电数据监控平台、运维培训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1400万元,利用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厂区内污水池上方空间约2.3万㎡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大跨度预应力柔性支架铺设光伏组件,合计装机容量2.56MW,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并网方式,年发电量预计270万KWH。
2.3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合心居委会三组、先锋居委会七组(盐渎路)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2.4工 期: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应、安装、调试以及并网手续办理事项,取得供电部门的并网合格通过的验收意见单。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国家“合格”标准,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取得供电部门的并网合格通过的验收意见单。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2年(其中光伏组件质保期10年,柔性支架质保期5年,逆变器质保期5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同时具备下列 3.1.1.1 和 3.1..1.2 项资质(允许联合体)】
3.1.1.1 设计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3.1.1.2 施工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1.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1.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仅限一家设计企业和一家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签字、盖章即可;③联合体牵头人可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委托代理人(如有)必须为牵头人单位正式职工】,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人单位正式职工;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
3.4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文件领取快速操流程”,链接地址:
http://112.24.96.37:9890/026/026002/026002011/20190829/108383b0-096c-41ed-bf4c-ecaedaed5e52.html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请各投标人对系统操作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关于CA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4;诚信库等系统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2,400-998-0000)。
6.3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9日9时00分,现场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同步发布。
除“7.投标文件的递交”条外,本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招标公告”栏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112.24.96.37:9890/bszn/020008/superviseInfo2.html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创咏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研创大厦1幢1609
邮 编:224001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15-886385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19号6楼
邮 编:224001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13222456210
电子邮件:1341570572@qq.com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