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厂与污水处理厂双向奔赴来看海丰实践

汕尾海丰珠江啤酒分装有限公司近日与海丰县云水环保有限公司(海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营公司)签订废水纳管排放协议,啤酒厂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可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海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有效节约污水处理费用,污水处理厂则减少“碳源”购买费用,实现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

资源互补,实现企业低碳绿色发展

海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相关负责人介绍,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依赖于微生物的活动,缺乏碳源,微生物活力将减弱,对于污染因子的去除效果也将大打折扣,污水处理厂在运行过程中,有时需要额外投放有机物碳源,保持微生物活性。

啤酒生产过程中,耗水量大,会产生大量废水。按照传统模式,啤酒企业需要经过多道处理工艺,大量削减废水有机物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而实际上,啤酒企业产生的废水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具有良好的可生化性和较高的含碳量,是污水处理厂“碳源”的绝佳补充。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底,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允许啤酒制造企业与下游污水处理厂通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共同约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不再受纳管排污标准限制。海丰分局据此打破原有监管思维定式,结合海丰县企业实际,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召集多方座谈,科学研判,推动啤酒厂与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上的有机结合,实现啤酒生产废水变废为宝。

减负松绑,节约成本提升治理效能

按照协议,海丰珠江啤酒分装有限公司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可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第二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参照2022年度企业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放量及治污成本费用进行推算,此次签订的预处理废水协商排放接纳协议实施后,预计未来一年内,企业可节省电能约7万千瓦·时/年,减排二氧化碳约43.81吨/年,年污水处理费用节约20余万元。

海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是海丰县最重要的集中污水处理厂之一,仅2022年用于微生物碳源补充的乙酸钠等有机物采购数额就达到30余万元,也是一笔不小的投入。借助本次合作,污水处理厂有效减少了“碳源”购买费用,而且进一步提高了污水处理厂污水氮磷去除效率和运行稳定性。

源头减污,助力污染防治攻坚

海丰分局负责人介绍说,海丰珠江啤酒分装有限公司是当地东溪沿岸重点污染排放企业之一,以往生产废水达标处理后排入东溪河。协议签订后,废水进入第二污水处理厂,有效削减了东溪河流域的水污染负荷,为推动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与东溪河稳定达标作出积极贡献。

海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负责人认为,这次签约活动开创了污水处理厂与企业合作治污的新路径,为未来实现更低成本、更高效的水污染处理模式进行了一次成功实践。海丰珠江啤酒分装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通过协议实现了啤酒废水的资源化利用,为其他行业其他领域低碳节能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为推动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履行了企业责任,贡献了社会力量。

此次协议签订,也是海丰分局在依法监管的前提下,多为企业发展想办法,多为企业助把力,想方设法为企业减负轻身,把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到日常的监管帮扶行动上的具体实践。

“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新合作模式下的监管方式,采取与之适配的执法监管方法,确保这两家企业合规运作。”海丰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也将继续研究推广该合作模式更多的适配类型和发展空间,兼顾企业和治污的互惠共赢,推动经济与环境的高质量“双向奔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