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8日电 (记者寇江泽)生态环境部日前公布了2019年前三季度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1940个国家地表水评价断面中(实测1930个),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75.0%,同比上升2.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3.4%,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
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8.6%,同比升2.9个百分点;劣Ⅴ类为3.3%,同比降2.0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监测的110个重点湖(库)中,Ⅰ—Ⅲ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为68.2%,同比降0.3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为7.3%,同比降0.8个百分点。影响湖(库)水质的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来宾、柳州、云浮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吕梁、营口、深圳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
据介绍,1940个国家考核断面全部采用采测分离模式开展监测。实际开展监测的断面共1930个,其余10个断面因断流和交通阻断等原因未开展监测。
《 人民日报 》( 2019年10月29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