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2027年美丽唐山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加强城市环境修复

据北极星环保网报道,唐山市政府发布了一份《美丽唐山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计划到2025年前,全市空气质量将进行环境修复,保障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0%以上,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将稳定达到40微克/立方米以下,同时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将稳定退出全国“后十”。另外,唐山市还将完成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火电、垃圾发电6个重点行业共计42家企业的环境修复任务。同时,唐山市也将努力将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提升至78.57%(以国家和河北省下达的最终任务目标为准),国省考断面消除Ⅴ类,并保持引滦入津流域水体的优良比例达到100%,以及近岸海域国控点位的水质优良比例。 对于土壤环境质量,唐山市政府将采取措施整治和环境修复,确保受污染耕地管控措施覆盖率达到100%。拟开发利用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的目标也将达到100%,同时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管控措施覆盖率,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考核点位V类水比例控制也将控制在20%以下,确保唐山市成为一个“无废城市”。唐山市政府近日公布了《美丽唐山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监督治理体系将更加完善,治理能力也将明显增强,同时行动方案将推动唐山市进行环境修复,实现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引领作用更进一步显现。唐山市已确定,到2027年,唐山市森林覆盖率将达到25%,湿地保护率也将提升至30%,并保护80%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数的保护率。同时唐山市政府还将逐步探索开发降碳产品,碳资产价值实现的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此外,唐山市政府还将努力建成配置科学、运作高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为保护环境,促进唐山市可持续发展积极行动起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的部署要求,致力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程,加快建设清澈的天空,翠绿的大地,干净的水域的美丽唐山。正是依据《美丽河北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结合我们市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这个行动方案。

我们的行动目标是:倡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和增长,聚力推动绿色发展,全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唐山场景。

我们的具体目标是:到2023年,全市的优良天数比率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将持续改善,保持不退回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后十”的底线。我们还将完成12家钢铁企业和其他20家重点行业的环保绩效创A。地表水的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将达到78.57%,国省考断面消除Ⅴ类,引滦入津流域优良水体比例将保持100%。同时,在近海国控点位,我们将保持水质优良比例处于全省前列。

我们将为了环境修复和唐山市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盖面达到100%,污染地块治理率达到80%以上。我们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全力确保环境修复和土地可持续利用。我们将全面展开“无废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各项任务。我们将推动唐山市的绿色发展,迁西县争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遵化市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同时,我们还将配合省有关部门完成海草床固碳生态产品方案的研发工作。我们将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适时增加污染物交易种类,根据省厅工作安排,持续提高唐山市的污染物交易水平。

到2025年,我们的目标是:全市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0%以上,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稳定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稳定退出全国“后十”。我们将全面完成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火电、垃圾发电6个重点行业共计42家企业的环保绩效创A。我们将努力实现地表水的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8.57%(以国家和河北省下达的最终任务目标为准),全面消除Ⅴ类。我们还将保持引滦入津流域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保持近岸海域国控点位的水质优良比例在全省前列。在土壤环境质量方面,我们的污染地块治理率将达到80%以上,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管控措施将实现全覆盖,确保唐山市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修复事业的全面稳定实现。

我们将以坚实的步伐,积极行动,为唐山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修复贡献更多的力量。类水,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与此同时,唐山市以环境修复为核心,全方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们将确保覆盖率达到100%,对污染地块进行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管控措施覆盖率也将达到100%,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考核点位Ⅴ类水比例控制在20%以下,为环境修复和可持续利用奠定坚实基础。

同时,我们将持续深化“无废城市”建设,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努力实现固体废物零增长。我们将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为引领,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作用,森林覆盖率将达到25%,湿地保护率将达到30%,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也将达到80%。我们将积极探索开发降碳产品,扩大碳资产的规模,为环境修复与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到2027年,我们的目标是: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持续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稳定保持空气质量在全国“后十”之外。我们也将继续推动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火电、垃圾发电这6个重点行业企业的环保绩效创A。我们将全面完成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78.57%(以国家和河北省下达的最终任务目标为准),并实现国省考断面对Ⅴ类水的消除。水环境质量也将持续改善,为唐山市的环境修复事业和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我们还将持续建设科学高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并且打造出更多的降碳产品,以贡献唐山市绿色低碳发展的力量。

唐山市将以实际行动推动环境修复与可持续利用,确保唐山市的环境修复事业和可持续发展取得更大的成就。治理,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火电、垃圾发电6个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全面提升,实现创A或创AA以上。我们将重点治理城乡黑臭水体,实现基本消除,同时保障引滦入津流域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我们还将保持近岸海域国控点位水质优良比例稳居全省前列,实现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并分批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我们将继续提高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的成效,确保唐山市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修复事件稳步推进。我们将不断优化“无废城市”建设,推广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以实现唐山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我们将继续加大生态修复和保护,促进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进一步提升。我们将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创建工作,累计创建4家以上,引领唐山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我们还将推广碳排放资产化,延伸碳产品价值实现多元化,并完善生态环境要素配置作用。我们将不断推动排污权交易市场的成熟和完善,以推进唐山市的生态环境修复和可持续发展。

唐山市将全面推进环境修复和可持续利用事业,实现唐山市的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染治理三位一体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开展NOx工程治理,严防CO高值,强化VOCs治理。唐山市将积极开展城乡环境修复和生态保护事业,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生产、生活各领域协调增效,以加强空气污染治理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目标。我们将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扬尘精细化管控,压减汽车尾气排放和汽修行业VOCs综合治理,全面提高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同时严格落实禁燃禁放政策,巩固散煤治理和“双代”工作的成果。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构建市、县重污染天气应对两级预案体系,规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唐山市将继续推动细颗粒物(PM2.5)持续改善和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积极采取措施协同减排,加大清洁能源、清洁生产、绿色出行、产业转型等工作的力度,全方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唐山市繁荣和稳定发展。业、石化企业、水泥企业、化工企业等污染行业排放超低排放改造和运营管理提升,落实“三线一单”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制度,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我们将坚决摒弃“两高”项目的盲目发展,建立严格的生态环境准入关口,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修复事业的深入推进。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全面推进光伏、风能、氢能发展和氢能系统、充换电系统建设和市场布局,积极推动与张家口、承德等地能源通道建设,形成“风光水火储氢氨”多能互补的新能源格局,以持续提高绿色能源利用比例。我们将持续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重卡特色类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城市建设,增加氢燃料汽车换电和重卡汽车推广力度,推动到2023年共建成12座重卡加氢站和50座换电站。同时加强柴油车治理监管,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工作。在唐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修复方面,我们将不遗余力,全面推动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为唐山市的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奋勇前行。在环保领域,我们立下了创A的目标,到2023年实现12家钢铁企业创A。我们将全面展开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火电、垃圾发电等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工作,贯彻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强化超低排放改造、无组织排放治理和清洁能源货车替代,落实激励性绩效分级、绿色信贷、财税资金等支持措施,加强科技支撑。我们将不断强化水环境系统治理,加强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推动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我们还将努力节约工业和农业用水,合理建设再生水管网,并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我们将致力于水生植被生物的恢复,持续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以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海)口、支流入干流处等为节点,推进人类排放物的治理工作,促进环境修复和可持续发展的深入推进。(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人行唐山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我们将全面推进全域治水清水润城续建项目,在加快处理城区污水的同时,消除管网空白区,并完善城镇公共污水处理设施。同时,我们将因地制宜地开展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还将实施引滦入唐水质提升工程,有序推进陡河两岸退灌还水、旱作雨养,全面保障水资源的供应。我们将深入推进渤海综合治理工作,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兼顾,推动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我们将采取“一口一策”方式,集中开展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努力降低总氮排放,到2023年全面完成排污口整治任务。加强海水养殖行业监管,促进其绿色健康发展。同时,防治港口、船舶污染,推动岸线管护与修复,实施唐山滦河口湿地、曹妃甸海草床、滦南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确保海洋生态安全。我们还将加强旅游旺季生态环境质量保障,进一步推动环境修复和可持续发展进程。(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资规局)我们将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实施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行动,加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严厉整治历史遗留废渣、尾砂、冶炼粉尘等固体废物,确保土壤质量和农业生产环境的安全。我们将制定严格的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政策,防止工矿企业对土壤造成污染,严格执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将污染地块暂不开发利用。我们将深化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对“双源”地下水进行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管控,有效解决地下水污染和超采问题,确保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的安全。我们将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得到彻底治理,到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将达到55%。我们将不断加强环境修复工作,确保人民身份和环境的健康和安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资规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设局、市局、市水利局、市海航局、市行政审批局、唐山海事局、曹妃甸海事局)我们将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加大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力度,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将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不断巩固拓展。我们将在燕山重点区域、坡耕地相对集中区域开展综合治理,推进国家和省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推行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我们将重点加强曹妃甸湿地和鸟类、菩提岛诸岛两个省级自然保区重要鸟类栖息地保护,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落实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打造更多“候鸟天堂”。在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工程和海洋牧场建设方面,实施滦南湿地生物调查,保护底栖生物多样性。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拯救力度,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在重点区域实施曹妃甸野生大豆、迁安野生核桃楸和迁西野生猕猴等珍稀濒危野生物保护。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将不断加强环境修复和保护工作,确保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资规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我们将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全域加速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以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主线,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行严格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完善收集体系和利用处置能力,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我们将依托迁安、古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和曹妃甸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现产业化、规模化和再生资源高效高值化利用。针对外来入侵物种的侵害问题,我们将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防治措施。同时,我们将推进“无废钢城”“无废海湾”“无废城市细胞”和特色循环农业等四大特色模式创建,打造唐山“无废城市”特色品牌。通过完善制度、技术和管理,我们将持续推进环境修复和保护工作,为人民打造健康、宜居的城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资规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唐山海关、曹妃甸海关)我们将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积极参与降碳产品方法学开发和碳排放基准值核定工作,加大降碳产品开发力度,实行以基准值为基础的碳排放抵消制度。我们将规范碳减排资产认定、登记和管理,运用先进技术提升数据科学性、准确性和公允性,打造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的碳减排项目开发机制,并鼓励开发碳金融产品,加快推动碳资产化。同时,我们将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对排污权政府储备实行动态管理,盘活富余排污权,推动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根据省工作安排,我们将适时增加污染物交易种类,扩宽交易渠道,激发市场主体减排内生动力。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将实现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全链条监管,完善市场、监管等四大政策体系,不断加强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建设,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促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我们将持续加强环境修复和保护,确保建设美丽唐山的目标不断实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科技局)我们将成立美丽唐山建设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专班组长,有关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推动绿色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同时,我们将严格执行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落实有利于绿色发展的生态环境政策,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我们将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的经济政策,在财政、税收、价格、金融等方面支持美丽唐山建设,从政策上为绿色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我们将密切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协力解决生态环境问题。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将保障生态环境建设顺利推进,加强环境修复和保护,让唐山成为美丽的城市。(责任单位:美丽唐山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唐山银保监分局、人行唐山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我们将因地制宜开展美丽唐山建设实践,重点推进应对气候变化、运输结构调整、美丽河湖、美丽海湾、新污染物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修复等重点项目,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美丽城市、蓝天、河湖、海湾、乡村、田园等创建行动。我们将积极构建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为环保企业融通发展提供支持。我们将强化监管执法,抓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建立健全督察整改长效机制,确保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我们还要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行政问责、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全过程管理机制,强化环保执法力度,推进污染源头治理。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将加强环境监管,协同推进环保项目,深化环境修复,全面推进美丽唐山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海航局、市税务局、唐山银保监分局、人行唐山中心支行)我们将坚决以“无事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为执法准则,建立健全执法监测联动、执法监察联动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加强宣传引导,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形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局面。我们将组织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社会宣传活动,推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实施生态文化精品工程,正确引导公众,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把建设美丽唐山化为全社会自觉行动。我们还将运用先进科技手段,创新生态文明宣传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宣传效果。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宣传引导,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实现环境修复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负有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责任的市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