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区污水处理建设方案

本方案为传染病区污水预处理方案,处理后的废水必须与医院其他废水混合后进行再次处理后才能排放。100张及100张床位以上的传染病区单独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放标准执行国家《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一、设计依据:
1. 水量依据
根据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CECS07:88)第2.0.2条,医院综合排水量,小时变化系数设计标准如下:
(1)设备较齐全的大型医院:
平均日污水量400-600L/床•d,k=2.0-2.2
(2)一般设备的中型医院:
平均日污水量300-400L/床•d,k=2.2-2.5
(3) 小型医院:平均日污水量250-300L/床•d,k=2.5
2. 进水水质:(如医院有实测数据,以实测数据为准)
根据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CECS07:88)第2.0.3条,在无实测资料时,医院每张病床每日污染物的排出量可按下列数字选用:
BOD:60g/床•d,COD:100-150g/床•d,悬浮物:50-100g/床•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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