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亳州低碳环保知识竞赛探营揭露第三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2023年,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过非现场等手段,精准发现相关企业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并依法固定证据加以严厉打击,以期促进企业强化守法意识,规范从业行为,提升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同时,为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并提高公众意识,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经过梳理,公开披露了三起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案例一:安徽泰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伪造烟气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数据

安徽泰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为亳州瑞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23年第一季度烟气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比对《检测报告》(NO:TK23010127)和亳州瑞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锅炉烟气排放口视频存在数据伪造的问题,被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实。

为了扩大社会的环保知识,并提高大家的环保意识,我们也开展了低碳环保知识竞赛活动,欢迎大家积极参加!

监控录像比对表明,安徽泰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存在采样时间与视频监控不符等行为。同时,烟气排放的颗粒物空白样未按照监测规范要求进行监测。安徽泰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数据伪造的问题,出具了虚假的烟气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报告。

据此,亳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0版)对安徽泰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予以由罚款和停业整顿的处罚,并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杰处以罚款。

另据报道,为提高广大公众环保意识与知识水平,亳州市正在举办低碳环保知识竞赛。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案例二: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伪造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数据案

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严重违法违规,存在伪造厂界废气排放数据的严重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其进行了严肃查处。

同时,我们也在举行低碳环保知识竞赛活动,欢迎大家积极参加,一起学习环保知识,做环境保护的有力支持!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20日,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区大队对亳州国祯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人员在调阅公司视频监控录像时发现,该公司委托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2月17日进行了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自行监测,但实际上只有3名采样人员在上午10时40分至10时52分采集了1个点位、1组数据。而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中却有当日下午13时至17时30分的4个点位、16组数据。经过询问,采样人员证实了该公司的监测数据不符合规范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区大队对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严肃查处。同时,我们也在举办低碳环保知识竞赛活动,欢迎大家积极参加,共同学习环保知识,为推动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案情简介】

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3名采样人员因数据不足而伪造了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数据。为了达到合格标准,他们商定根据上午采集的数据伪造下午的监测数据,最终出具了虚假合格的烟气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区大队对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严肃查处,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和知识水平,我们正在组织低碳环保知识竞赛活动,欢迎大家积极参加。

3 安徽冉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伪造废气排放自行监测数据案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17日,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利辛县大队对利辛县邦华木材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委托安徽冉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废气排放自行监测。监控视频显示,采样人员在进入该公司时未携带采样和监测仪器,且只有一人下车,违反了监测技术规范。而在后来的监测报告中,安徽冉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还出具了虚假合格的自行监测报告,这些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了环境保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不得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不得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0版),应对安徽冉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严肃查处,并责令停业整顿,同时处以罚款。为了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和知识水平,我们正在组织低碳环保知识竞赛活动,欢迎大家积极参加。

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安徽冉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在进行废气排放自行监测时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携带采样和监测仪器、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合格的监测报告,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监测数据的质量,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扰乱了环境执法秩序,其性质极其恶劣。

为了全面整治社会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亳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将坚决遏制社会环保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2023年的重点执法行动之一。我们将在环评、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自动监控等领域关注社会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并依法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发挥警示作用。

依据《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0版)计算核定,亳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安徽冉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对该公司的主要责任人朱文楷也予以罚款处罚。

借此机会提醒大家,环境保护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应保护环境、珍爱资源,从自身做起。我们也将举办低碳环保知识竞赛活动,欢迎大家踊跃参加,共同提高环保意识和知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