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发布的《2023年十堰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更加深刻地加强了固废治理的内容。计划到2023年底,中心城区要实现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90%。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十堰市制定了一系列举措:推动垃圾源头减量,做好中心城区垃圾分类,全面开展示范创建,推进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开展无害化处理攻坚提升行动,推动分类共同缔造等等。
尤其是在推动垃圾源头减量方面,十堰市倡导“光盘行动”,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光盘行动”是固废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有效避免了浪费造成的垃圾问题。此外,针对一次性塑料污染问题,采取了禁止或限制措施。
通过这些举措,茅箭区二堰街道、张湾区红卫街道已经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茅箭区、张湾区各选择了10个社区,十堰市经开区选择2个社区开展垃圾分类治理试点,同时还新增了几个垃圾分类省级示范社区,如茅箭区二堰桥社区、吉祥社区,张湾区周家沟社区、铸一社区,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光明社区。
在生产、销售和利用等方面,需要坚持固废治理的原则,及时制止或查处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为避免过度包装,要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相关规定。此外,还需减少或限制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如在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值得一提的是,倡导绿色办公,可以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
在中心城区垃圾分类方面,十堰市要做好住建部的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工作,并争取进位提档。借鉴不同地区的优势,采取因地制宜的措施,逐渐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质量。到2023年底,中心城区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应低于90%。接下来,要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站 (点)升级改造工作,到2023年,中心城区新改(建)的生活垃圾分类站点不应少于65个,更新的生活垃圾分类容器数量不应少于5000个。此外,为加快推进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需要布局城市集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完善厨余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避免混收混运混处。再加上优化分拣中心的数量、规模和结构,试点建设更加细致、精准化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持续推进“两网融合”向更深入的水平发展。
为了更好地落实固废治理政策,市政府计划建立一批可回收物品的回收分拣集聚区,并逐步建立健全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物等可回收利用物品的全回收体系。同时,为确保有害垃圾能分尽分、安全转运,市政府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方式处理。
在全面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方面,市政府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并坚持区域推进,在示范片区建设试点,争取到2023年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社区5个,垃圾分类治理试点22个。市政府还将全面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化,在市、区率先避选一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逐步形成二级示范体系。在推动各类学校开展垃圾分类学校建设方面,市政府积极推动学校结合“荆楚美丽校园”“营养与健康学校”等专项行动,开展富有特色的垃圾分类学校建设活动。
在推进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方面,市政府要着力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整治和积存渗滤液处理,全力消除渗滤液污染问题。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相信固废治理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
为了更好地推进固废治理政策,市政府将有序推进填埋场封场修复,消除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此外,市政府还将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重点排查有限空间作业、渗滤液泄漏、填埋气自燃、填埋堆体滑坡、焚烧设施设备爆燃等风险。为了衡量固废处理设施的无害化处理程度,市政府还将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等级评定和复核工作。
在开展无害化处理攻坚提升行动方面,市政府将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到2023年底,力争生活垃圾焚烧(含水泥窑协同)占比达到75%以上,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在推动分类共同缔造方面,市政府将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市政府计划启动“垃圾分类我先行,美好环境共缔造”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并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等系列活动。此外,市政府也将积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楼宇电梯广告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加大宣传报道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