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动力,关系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长远,审时度势,创造性地提出了新的发展思路。 “四革命一合作”能源安全战略,为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指明了方向,开辟了道路。 近日,《“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发布实施。 《规划》是“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长期目标纲要在能源领域的延伸和拓展。 将党中央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到能源生产和消费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 能源体系总体蓝图和行动计划。 “十四五”期间,要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加快建设现代能源体系,打造能源强国,全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碳达峰,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认识我国现代能源体系建设基础
近年来,在“四革命一合作”(推动能源消费革命,遏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化供给体系;推动能源技术革命,推动产业升级;推动能源制度革命,开放(畅通能源发展快车道。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在新能源安全战略指导下,中国将坚定不移推进能源革命,全面推进能源消费方式转变,构建多元化能源体系。全面深化能源体制改革释放市场活力,全方位加强国际能源合作,能源方式发生重大变化能源生产和利用取得新进展,能源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能源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能源消费清洁低碳转型持续加速。 党的十八大以来,单位GDP能耗下降26.2%,相当于减少能源消耗约14亿吨标准煤,能源消费年均增长3.0%左右的增速,支撑了国民经济平均6.5%的增长。 增长,能源效率不断提高。 2021年,天然气、水电、核电、新能源发电等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25.5%,比2012年提高约11个百分点,能源消费结构加速向清洁低碳。 截至2021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784万辆,呈现持续快速增长态势。 北方地区清洁供暖面积约156亿平方米,清洁供暖率达73.6%,替代大宗煤炭(含低效小锅炉用煤)1.5亿多吨。 能源和生态环境友好度显着改善,节约型社会加快形成,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
能源供应能力和质量显着提高。 “十三五”以来,我国能源自保能力始终保持在80%以上,供需关系持续改善。 2021年,我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将达到23.8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将突破10亿千瓦,新能源年发电量将突破1万亿千瓦时第一次。 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已运行、在建和核准核电机组71台,装机容量7600万千瓦,位居世界第二。 清洁能源消费持续改善。 2021年,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分别达到98%、97%、98%左右,核电年均利用小时数超过7700小时。 油气增储上产稳步推进,煤炭产能结构持续优化。 120万吨/年及以上大型煤矿产量占80%以上。 以煤、油、气、电、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为主导的多轮驱动的能源生产体系基本形成,能源输送能力显着提高,储能系统不断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能源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能源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 建立了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完整产业链,成功研发制造了全球最大单机容量100万千瓦水电机组,拥有全球最大单机容量100万千瓦水电机组。单机容量10兆瓦。 刷新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世界纪录。 形成具有自主品牌的华龙一号、国和一号核电技术等第三代压水堆和具有第四代特色的高温气冷堆。 先进的核电技术。 常规油气勘探生产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页岩油气勘探开发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高,天然气水合物试验成功,一大批能源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业态蓬勃发展。 能源领域科技创新实现从“跟随跑动”向“创新引领”加速转变,技术进步成为推动能源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力量。
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 能源领域市场化水平全面提升,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活力显着增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更加便利。 能源领域外资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持续增长,投资主体更加多元化。 发电用电计划有序发布,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作,电力市场建设深入推进。 加快开放油气勘探生产市场、采矿权出让、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和原油进口动态管理,完善油气交易中心建设。 能源价格市场化不断推进,竞争性环节价格进一步放开,电力、油气管网环节科学的定价体系初步建立。 能源改革和法治建设同步推进,能源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涵盖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监管、服务的能源治理机制基本形成。
国际能源合作彰显中国智慧。 顶层设计不断加强,《新时代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发布,大幅放宽能源领域外资准入,全面取消煤炭、石油外资准入限制以及天然气、电力(除核电)、新能源等领域,带动了能源领域的发展。 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务实合作取得丰硕成果。 与5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政府间能源合作机制,与30多个国际能源组织和多边机制建立合作关系。 中俄、中国-中亚、中缅油气管道、美丽的巴西、汕头高压直流输电、巴基斯坦恰什马核电站等一大批标志性能源项目相继建成。已竣工并落地。 治理能力持续提升,成功举办“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国际能源转型论坛、APEC能源部长会议、二十国集团能源部长会议、金砖国家能源部长会议等重要国际会议部长会议。 能源领域国际合作不断取得新突破,为实现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推动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建设更加清洁美丽的世界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2、准确把握国内外能源发展形势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 面临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更加重要的变化。 要求很高。 全面准确掌握国内外能源发展形势,是做好“十四五”能源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全球能源供需版图深度调整。 当前,百年变局和百年疫情交织,国际环境复杂,世界经济低迷,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重塑,不稳定不确定性明显增加。 COVID-19疫情的影响广泛而深远。 逆全球化、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思潮汹涌澎湃。 俄乌冲突等地缘政治事件加剧了国际能源市场波动,全球能源治理体系深度调整。 能源消费重心东移,生产重心西移。 亚太地区占全球能源消费的比重已增至近30%。 北美成为2011年以来唯一原油产量正增长的地区。能源供应格局多极化趋势进一步凸显,低碳化、分散化、扁平化推动能源供应格局重塑。需求模式,能源体系面临新变化。
绿色低碳已成为能源发展的主旋律。 21世纪以来,技术进步推动新能源快速发展。 过去五年,可再生能源提供了全球新增发电量的约60%。 世界开启应对气候变化新征程,13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出碳中和目标。 后疫情时代,各国竞相推动经济“绿色复苏”,加快能源转型和碳减排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 我国致力于实现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远短于发达国家所需的时间。 这意味着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将在全球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全球最高的碳排放强度削减。 实现碳达峰向碳中和的转变无疑需要我们付出艰苦的努力。 “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时期和窗口期。 化石能源特别是煤炭消费需要合理控制。 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能源体系亟待建立。 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需要加快推进。 转型任务更加紧迫。
创新引领能源发展作用更加凸显。 当前,全球科技创新进入前所未有的密集活跃期。 在能源革命和数字革命共同推动下,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重塑全球创新格局、重塑全球经济格局。 新能源技术、非常规油气、先进核能、智慧能源、新能源存储、氢能等新兴能源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速迭代,成为全球能源转型变革的核心驱动力。 推动能源科技实现高水平自力更生、自力更生,已成为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赢得创新发展主动权、保障国家发展的大趋势。能源安全。 “十四五”期间,迫切需要推动能源技术装备“补短板、造强”,加快突破一批战略性前沿技术,激发新能源活力创新发展动力,增强能源产业基础升级和产业链现代化。 。
保障能源安全的任务依然艰巨。 作为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如何有效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有效保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是我国能源发展的首要问题。 未来一段时间,我国能源安全将与新旧风险交织,油气资源短板依然突出,地缘政治事件、国际油价大幅波动等风险因素将长期存在。很久。 等非传统安全风险日益凸显。 能源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能源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 只有把能源工作掌握在自己手中,充分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才能掌握未来发展主动权,牢牢守住新发展格局底线。
总体而言,“十四五”时期是我国能源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要深刻认识新阶段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增强机遇和忧虑意识。 提高认识,准确识别变化,科学应对,主动求变,更好协调发展与安全,在把握规律的基础上实现能源创新变革。
三、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发展的要求
“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四革命一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全面贯彻党中央党委、国务院打造清洁低成本环境。 碳、安全、高效能源系统的总体思路和具体要求。
关于国家安全战略的要求。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各种矛盾和风险多发时期,各种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发展与安全统筹,增强机遇和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 “十四五”期间,能源发展必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煤炭为主体的基本国情,坚持先建后毁、统筹规划,建设现代能源体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统筹推进低碳转型和供给保障,努力筑牢国家能源安全屏障。
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也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九大把能源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强调要走绿色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进一步明确了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的任务要求。 能源活动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发展绿色低碳能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十四五”期间,能源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稳中求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创新驱动发展的要求。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它摆在“十四五”规划任务的首位并进行专章部署。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在历史上尚属首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以改革促创新、以创新促发展的高度重视。 “十四五”期间能源发展必须坚持把创新作为发展的第一动力,以实现能源技术自力更生、自强不息为目标,依托完善能源技术创新体系重点提升能源技术创新能力,升级能源产业链。 现代化水平。
区域协调和民生保障要求。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是新时代重大国家战略之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 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具有明显的逆向分布特征。 中东部地区是主要能源消费地区,重要能源基地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 优化能源发展布局和流程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 “十四五”期间,能源发展必须优化开发利用布局,发挥能源富集地区战略安全支撑作用,加大能源就近开发利用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配置资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同时,坚持民生优先、共享发展,努力提高能源综合服务水平,推动能源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关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全面部署,强调要“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深化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 我国坚持把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能源改革发展的根本保障,努力推进能源制度革命。 经过探索创新,目前能源改革“四梁八柱”的主体框架已基本确立,但总体上还跟不上能源转型改革的步伐。 “十四五”期间能源发展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着力完善能源发展法治保障,破除制约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高效率能源治理。
关于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新时代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外交新理念、外交理念和新战略,取得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 为新形势下高质量国际能源合作提供了根本指导。 国际能源合作是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国际社会对我国的期待和依赖不断增强。 “十四五”期间能源发展必须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坚持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引领,着力实施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能源开放合作推动形成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格局,努力实现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
四、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建设现代能源体系
实施“四革命一合作”新能源安全战略,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十四五”期间能源发展必须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能源需求为根本目的,推动现代能源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一)全面提升能源安全能力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分别约占世界能源生产和消费的1/5和1/4。 确保能源安全可靠供应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 多年来,我国能源自给率保持在80%以上,安全风险总体可控。 “十四五”期间,要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和化解能源发展面临的各种风险挑战,着力加强“两个能力”建设和一个系统”。 一是提高能源战略安全能力。 通过加大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提高储备能力,加强国际能源合作,建立煤制油气产能和技术储备,多措并举增强油气供应保障能力。 二是增强能源系统平稳运行能力。 在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煤炭作为主要能源的作用,做好稳定煤炭生产供应工作,加强产能和产品储备建设。 研究完善供需平衡预警机制,化解电力、天然气等区域性、阶段性供需矛盾,保障能源系统稳定有序运行。 三是完善能源安全风险管控体系。 针对近年来频繁发生的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 防范和化解非传统安全风险,加强网络安全关键技术研究。
(二)打造清洁低碳的能源生产和消费体系
绿色低碳能源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能源生产、加工转换、终端消费。 能源供给侧承担着壮大清洁能源产业的重要任务,消费侧节能减排增效同样重要。 必须以主要耗能行业消费结构转型为驱动,以能源行业清洁供应保障为支撑。 一是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推动总规模4.5亿千瓦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快发展分布式新能源。 积极稳妥发展水电、核电,开工建设一批重大工程项目。 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确保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二是确保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大力实施煤电节能减碳改造、柔性改造、供热改造。 “十四五”期间改造总规模约6亿千瓦。 三是大力推进终端能源消费转型升级。 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逐步强化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约束,控制工业、建筑、交通等高耗能行业化石能源消耗。 完善以绿色用电为导向的市场机制,全面推进电能替代,力争2025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左右。四是积极构建新型电力体系。 规划建设以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为基础,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煤电为支撑,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支撑的新能源供应和消费体系。 开展新能源微电网和主动配电网建设,加快分布式新能源发展。 应多管齐下,补强系统调节能力短板,优化电网调度运行模式,加快电力系统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的演进。
(三)促进区域城乡能源协调发展
以“胡焕庸线”为大致分界线,我国中东部地区能源消费量占全国70%以上,生产量不足30%。 重要能源基地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 长期以来,形成了“西电东送、北煤南送、西东气”的能源流动格局。 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能源工业要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统筹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区域能源供需衔接,优化能源开发利用布局,提高能源效率。资源配置效率。 一是加快西部地区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西部地区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较为丰富。 要坚持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将发展重心转向清洁能源产业,着力打造“窗水(蓄)”、“窗火(蓄)”等多元能源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 二是提高中东部地区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水平。 重点围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加快发展分布式新能源、沿海核电、海上风电,推动能源“身边”和“远方”并重,提高地方能源自给率。 三是加强区域间资源优化配置。 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逆向分布的特点决定了未来大规模跨区域输送的格局仍将持续。 预计2025年西电东送规模将达到3.6亿千瓦以上。充分挖掘现有通道的输电潜力,新建输电通道应为“绿色通道”,可再生能源比重能源功率原则上不低于50%。 四是提高城乡能源普遍服务水平。 重点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燃气、冷暖等多元化能源需求,完善城乡能源供应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农村能源转型,支持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四)提高能源行业科技创新能力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重大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科技成果转化加速。 前两次工业革命的核心是能源技术的变革。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最大特点将是新能源与互联网技术的紧密结合。 我们要高度重视能源技术改造的重要作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推进能源技术革命,努力提高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一是努力实现能源科技自力更生、自力更生,增强产业链抗风险能力。 二是巩固和提升能源产业链竞争力。 立足我国新能源产业优势,推动绿色低碳能源技术加快突破,打造能源技术装备长期优势。 三是加快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要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推动能源基础设施数字化,构建基于5G等技术的应用场景和产业模型,实现源、网、荷、储联动,多网联动。 ——能源协同互补,能源需求智能调节。 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引领”推动能源体制转型改革。 此外,还要着力完善能源技术创新体系,整合优化科技资源,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领域能源技术创新。
(五)提升能源治理效率
能源是我国历次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三个放开”的核心内容“一独立、三加强”。 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油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油气全产业链改革的重点任务行业。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要全面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完善能源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能源立法经历了长期的探索。 1995年以来,《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等单行法律先后颁布实施。 下一步,全力推进能源法制定,加快电力法、煤炭法、国家石油储备条例等制修订工作。 二是完善能源转型市场化机制。 电力、油气等领域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坚持系统性理念,统筹推进。 “十四五”期间要重点发展系统灵活调节能力、绿色能源消纳、综合能源服务、智能微电网等新模式、新业态,推动系统新突破和机制改革。 三是深化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 “放管服”改革的重点是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针对增量配网、油气勘探开发、储气能力建设等领域市场化改革的难点和瓶颈,要加大改革力度,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六)开辟能源合作共赢新局面
近年来,我国全面加强国际能源合作,聚焦“一带一路”沿线能源合作,“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不断推进。不断加强,海外产能和资源合作成效显着。 全球能源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十四五”时期,面对能源国际合作新趋势新特点,要坚持开放条件下维护能源安全,深入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开创我国能源对外合作新局面。 一是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高质量发展。 继续建设和运营“一带一路”能源伙伴关系重要合作平台,稳步拓展“朋友圈”,深化与主要能源资源国的务实合作,加强与周边国家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增强与周边国家的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开放条件 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要充分发挥我国新能源技术装备产业优势,巩固扩大与国家相关绿色发展战略对接,建设一批绿色能源合作项目,加快建设绿色丝绸之路。 三是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加强与国际能源署、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石油输出国组织等主要能源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并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框架下发言合作、金砖、上海合作组织 美好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中国故事。
蓝图已绘,使命催人奋进。 做好“十四五”能源发展和改革工作,任务艰巨、艰巨。 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迎难而上,锐意进取,以充沛的精力做好《规划》的实施踩石留印、抓铁痕,努力开创能源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作者张建华为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