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陕西印发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8月30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大气环境办公室副主任陈雷、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四级调研员冀增军、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贺嘉男,介绍《陕西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杨帆主持。

 

陈雷表示,近年来,陕西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随着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噪声污染越来越成为环境领域集中投诉的热点和焦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部署要求,立足省情实际,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委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等18个部门和单位编制了《行动计划》,并于2023年8月4日正式印发。

构建“1+5+4”的框架体系

《行动计划》作为“十四五”后期陕西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实现全省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引领带动作用。主要内容包括十章55条,构建了“1+5+4”的框架体系。

实现“1”个目标。《行动计划》明确了全省2023-2025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思路。到2025年,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推动全省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深化“5”类管控。一是严格噪声源头管理,完善相关规划要求,优化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布局,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要求,紧抓产品质量监管,推广先进技术。二是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树立工业噪声治理标杆,加强工业园区管控,推进工业噪声实施排污许可和重点排污单位管理。三是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推广低噪声施工设备,落实建筑施工噪声管控责任,加严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要求。四是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船舶噪声监管治理,加强公路和城市道路养护,细化城市轨道、铁路噪声污染防治要求,深化民用机场周围噪声治理。五是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严格经营场所噪声管理,营造文化场所宁静氛围,细化公共场所管理要求,文明开展娱乐、旅游活动,重点针对社区和邻里噪声完善管理举措,共同维护社会和谐。

强化“4”项保障。一是夯实声环境管理基础,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评估和优化调整,推动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发布噪声污染防治信息,推动落实各地声环境质量改善责任。二是完善法规标准、加强科技教育支撑,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与《噪声法》衔接,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加大科研教育和人才培养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是加强监测、严格执法,强化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管理,推动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严格噪声污染防治领域执法,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四是紧抓责任落实、引导全民共治,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协同联动,优化纠纷解决方式,严格考核问责,推动噪声污染防治队伍建设,构建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切实保障噪声污染防治取得实效

冀增军表示,今年以来,全省受理环境投诉举报5339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3725件,占比69.8%,目前已经基本办结。在畅通群众噪声污染投诉举报方面,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按照“依法受理、及时办理”的原则,畅通举报渠道,健全投诉制度,实行有奖举报,激励全民参与,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噪声问题明确属地管理,立查、立改、不断提升群众投诉举报办理满意度。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行动计划》在编制过程中聚焦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噪声问题,实施源头预防、传输管控、受体保护全过程监管。明确了工业、交通、建筑、社会生活等各类噪声源的管控措施。根据《行动计划》,省生态环境厅将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夯实管理基础,提升各市(区)噪声污染治理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城市噪声实时监测网络,严格执法监管,优化纠纷解决方式,强化正面宣传和监督,努力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社会共管共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