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集体行动逻辑的京津冀雾霾合作治理演化博弈分析

Copyright Longyuan All Rights Reserved 基于集体行动逻辑的京津冀雾霾协同治理演化博弈分析作者:储兆鹏刘长新朱静来源:《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7年第09期摘要目前北京-津冀雾霾下的雾霾问题面临着环境外部性和集体行动的困境。 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作为雾霾合作治理的集体成员,利益不对称。 切断集体行动中得失之间的联系是纠正环境外部性的一种方式。 性市场失灵导致政府失灵。 奥尔森的集体行动逻辑表现为京津冀三地政府雾霾合作治理实施过程中私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动态重复博弈。 针对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现状,基于集体行动的逻辑视角,借助演化经济学研究工具,猎鹿模型与演化构建京津冀雾霾协同治理实施战略扩展模型、随机动态博弈过程,探究地方政府雾霾协同治理集体行动的行为特征及影响因素。 基于复制动力学方程讨论博弈主体的行为演化特征和演化稳定策略,运用数值模拟方法分析系统在不同情况下的演化轨迹和演化平衡状态,考察随机因素对系统演化平衡状态的影响实现区域环境合作联盟平衡机制的动态演进。 研究发现,京津冀政府实施雾霾协同治理的动态演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地区对区域整体的环境偏好系数以及搭便车收益与集体行动收益的比值。

因此,中央政府应完善跨区域环境治理制度建设,为京津冀地区建立统一的区域环境质量标准,有效降低地方政府在雾霾协同行动中搭便车的利益。以立法的形式加以控制和制约。 确定地方政府承担环境治理责任的强制性和选择性激励措施。 此外,应将雾霾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地方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加强对地方政府雾霾治理落实情况的监督,实现集体行动责任落实的帕累托改进。协同治理雾霾。 关键词集体行动; 进化游戏; 猎鹿模型; 数值模拟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出台3年,但现阶段京津冀地区雾霾天气依然频发,重度雾霾面积扩大. 区域环境污染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物品,本质上具有不可分割的(负面)外部影响。 潘慧峰[1]发现,北京及周边地区的雾霾污染相互影响,北京对周边城市雾霾污染影响的持续时间较长。 环境污染的跨区域溢出不足以深刻反映这种负外部性的根源和深远影响,因为环境规制通常是具有跨区域溢出(负)外部性的公共产品。 监管外部性是政治过程的结果,是指一些人通过集体行动强加给其他人的外部成本或收益[2]。

王玉成[3]研究表明,我国省际环境整治竞争具有明显的跨境溢出效应,地方政府在治理工业二氧化硫、粉尘等高污染污染物方面存在搭便车激励。控制和减排成本与环境规制的强烈正外部性有关。 可以预见,地方政府在环境规制决策过程中会本能地表现出以邻为壑的倾向,单边属地管理的环境规制政策无法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特别是在区域分权的环境管理体制下,搭便车的环境行为,使一些地方认为相对落后的产业向周边转移后,认为与污染无关,不愿与周边合作共同治理。污染[4]。 治理雾霾污染必须采取区域联防联控的策略,否则会在区域之间产生雾霾污染的“泄漏效应”,使“片面”治理雾霾的努力付之东流[5-6]。 正如奥尔森[7]的集体行动逻辑揭示了具有共同利益的集体不一定产生集体行动一样,集体行动的根源在于群体中广泛存在的“搭便车”现象。 为了克服这种“搭便车”的困境,有必要设计强制性和组织性的选择性激励策略。 因此,京津冀地区在雾霾问题上面临着环境污染和环境规制的双重外部性所导致的集体行动困境。 解决跨区域雾霾问题必须是基于集体行动逻辑的合作治理。 1 文献综述 环境规制是一种区间性公共产品,国家或政府间联合供给签订的双边或多边协议是规制主体之间价值偏好和利益冲突的博弈过程[8-9]。

在国际上,针对全球气候变化国际合作规则和专项协议的形成,许多学者制定了气候谈判博弈研究的方案。 Asheim[10]和Ostrom[11]分别从区域合作和多中心合作博弈的角度设计了气候保护谈判框架。 Wood[12] 基于非合作博弈的视角分析了气候谈判中搭便车现象导致的合作失败。 Mason[12]13]和Heitzig[14]分别通过增加惩罚和补偿手段来纠正合作失败。 近年来,国内学者对环境规制主体的策略行为进行了广泛的研究。 这类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从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权的角度研究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环境决策行为,另一方面研究环境合作联盟中地方政府间的稳定性策略。 针对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环境决策行为,李斌 [15] 建立了完整的信息动态博弈模型,从中国视角分析土地财政对环境污染的直接影响和环境规制的效果。风格去中心化。 潘峰[16]讨论了环境规制体系的初始状态、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成本和收益、中央政府的监管成本以及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处罚如何影响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从演化博弈的角度看政府和中央政府。 政府的进化稳定性策略。 蒋克[17]发现,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实施环境规制策略过程中的动态演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的实施、成本、得失,以及中央政府的监管、成本, 和处罚。 .

在地方政府环境合作稳定性研究方面,张月生[18]表明,纳什均衡最优跨境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小于帕累托最优跨境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两者在一种偏离状态,偏离程度随着参与跨境环境污染治理的地区增多,导致环境治理合作出现“囚徒困境”和“公地悲剧”。 李明全 [19] 通过建立静态和动态博弈模型分析了地方政府对区域环境合作任期的稳定性,发现高于临界水平的贴现因子是地方政府选择环境合作的必要条件,地方政府任期越长,临界贴现因子越大。 越小,地方政府间环保合作的稳定性越强。 进一步,薛健[20]和许光庆[21]分别构建了京津冀大气污染省际合作博弈模型,并采用Shapley值法计算了合作收益分配方案,得出结论:优化后治理总成本降低,验证了联防联控大气污染的重要性。 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梳理和回顾可以发现,相关研究更多地侧重于探索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之间的两级合作博弈关系,而对环境规制交互作用的研究基于集体行动逻辑的行为相对缺乏。 . 同时,研究方法大多从完全信息、静态决策和理性决策出发,缺乏有限理性来探究环境规制主体的行为特征和影响因素。 一些研究构建的演化博弈模型只关注演化稳定策略(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缺乏随机因素影响下的扩展性和系统的动态调整过程。

事实上,追求私人利益的理性个体不会为实现他们的共同或群体利益而行动。 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充分体现在环境规制主体的行为上。 鉴于此,本文基于有限理性假设,从集体行动的逻辑视角,构建地方政府实施雾霾治理规制的猎鹿模型,探讨地方政府实施雾霾治理规制的演化稳定性策略。博弈,检验随机因素对演化均衡状态的影响,以及中央政府为实现理想的演化稳定策略对地方政府的选择性激励,进而分析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激励机制。地方政府集权实现环境合作联盟在动态博弈过程中的动态演化均衡,为京津冀雾霾协同治理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 京津冀地区当前在雾霾问题上面临着环境外部性和集体行动的困境。 其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作为雾霾合作治理的集体成员的收入不对称,集体行动中的得失分离联动是政府失灵对环境外部性市场失灵的纠正。 奥尔森的集体行动逻辑表现为京津冀三地政府雾霾合作治理实施过程中私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动态重复博弈。 针对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现状,基于集体行动的逻辑视角,借助演化经济学研究工具,猎鹿模型与演化构建京津冀雾霾协同治理实施战略扩展模型、随机动态博弈过程,探究地方政府雾霾协同治理集体行动的行为特征及影响因素。

基于复制动力学方程讨论博弈主体的行为演化特征和演化稳定策略,运用数值模拟方法分析系统在不同情况下的演化轨迹和演化平衡状态,考察随机因素对系统演化平衡状态的影响实现区域环境合作联盟平衡机制的动态演化。 研究发现,京津冀政府实施雾霾协同治理的动态演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地区对区域整体的环境偏好系数以及搭便车收益与集体行动收益的比值。 因此,中央政府应完善跨区域环境治理制度建设,为京津冀地区建立统一的区域环境质量标准,有效降低地方政府在雾霾协同行动中搭便车的利益。以立法的形式加以控制和制约。 确定地方政府承担环境治理责任的强制性和选择性激励措施。 此外,应将雾霾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地方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加强对地方政府雾霾治理落实情况的监督,实现集体行动责任落实的帕累托改进。协同治理雾霾。 关键词集体行动; 进化游戏; 猎鹿模型; 数值模拟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出台3年,但现阶段京津冀地区雾霾天气依然频发,重度雾霾面积扩大.

区域环境污染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物品,本质上具有不可分割的(负面)外部影响。 潘慧峰[1]发现,北京及周边地区的雾霾污染相互影响,北京对周边城市雾霾污染影响的持续时间较长。 环境污染的跨区域溢出不足以深刻反映这种负外部性的根源和深远影响,因为环境规制通常是具有跨区域溢出(负)外部性的公共产品。 监管外部性是政治过程的结果,是指一些人通过集体行动强加给其他人的外部成本或收益[2]。 王玉成[3]研究表明,我国省际环境整治竞争具有明显的跨境溢出效应,地方政府在治理工业二氧化硫、粉尘等高污染污染物方面存在搭便车激励。控制和减排成本与环境规制的强烈正外部性有关。 可以预见,地方政府在环境规制决策过程中会本能地表现出以邻为壑的倾向,单边属地管理的环境规制政策无法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特别是在区域分权的环境管理体制下,搭便车的环境行为,使一些地方认为相对落后的产业向周边转移后,认为与污染无关,不愿与周边合作共同治理。污染[4]。 治理雾霾污染必须采取区域联防联控的策略,否则会在区域之间产生雾霾污染的“泄漏效应”,使“片面”治理雾霾的努力付之东流[5-6]。 正如奥尔森[7]的集体行动逻辑揭示了具有共同利益的集体不一定产生集体行动一样,集体行动的根源在于群体中广泛存在的“搭便车”现象。 为了克服这种“搭便车”的困境,有必要设计强制性和组织性的选择性激励策略。

因此,京津冀地区在雾霾问题上面临着环境污染和环境规制的双重外部性所导致的集体行动困境。 解决跨区域雾霾问题必须是基于集体行动逻辑的合作治理。 1 文献综述 环境规制是一种区间性公共产品,国家或政府间联合供给签订的双边或多边协议是规制主体之间价值偏好和利益冲突的博弈过程[8-9]。 在国际上,针对全球气候变化国际合作规则和专项协议的形成,许多学者制定了气候谈判博弈研究的方案。 Asheim[10]和Ostrom[11]分别从区域合作和多中心合作博弈的角度设计了气候保护谈判框架。 Wood[12] 基于非合作博弈的视角分析了气候谈判中搭便车现象导致的合作失败。 Mason[12]13]和Heitzig[14]分别通过增加惩罚和补偿手段来纠正合作失败。 近年来,国内学者对环境规制主体的策略行为进行了广泛的研究。 这类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从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权的角度研究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环境决策行为,另一方面研究环境合作联盟中地方政府间的稳定性策略。 针对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环境决策行为,李斌 [15] 建立了完整的信息动态博弈模型,从中国视角分析土地财政对环境污染的直接影响和环境规制的效果。风格去中心化。 潘峰[16]讨论了环境规制体系的初始状态、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成本和收益、中央政府的监管成本以及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处罚如何影响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从演化博弈的角度看政府和中央政府。 政府的进化稳定性策略。

蒋克[17]发现,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实施环境规制策略过程中的动态演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的实施、成本、得失,以及中央政府的监管、成本, 和处罚。 . 在地方政府环境合作稳定性研究方面,张月生[18]表明,纳什均衡最优跨境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小于帕累托最优跨境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两者在一种偏离状态,偏离程度随着参与跨境环境污染治理的地区增多,导致环境治理合作出现“囚徒困境”和“公地悲剧”。 李明全 [19] 通过建立静态和动态博弈模型分析了地方政府对区域环境合作任期的稳定性,发现高于临界水平的贴现因子是地方政府选择环境合作的必要条件,地方政府任期越长,临界贴现因子越大。 越小,地方政府间环保合作的稳定性越强。 进一步,薛健[20]和许光庆[21]分别构建了京津冀大气污染省际合作博弈模型,并采用Shapley值法计算了合作收益分配方案,得出结论:优化后治理总成本降低,验证了联防联控大气污染的重要性。 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梳理和回顾可以发现,相关研究更多地侧重于探索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之间的两级合作博弈关系,而对环境规制交互作用的研究基于集体行动逻辑的行为相对缺乏。 . 同时,研究方法大多从完全信息、静态决策和理性决策出发,缺乏有限理性来探究环境规制主体的行为特征和影响因素。

一些研究构建的演化博弈模型只关注演化稳定策略(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缺乏随机因素影响下的扩展性和系统的动态调整过程。 事实上,追求私人利益的理性个体不会为实现他们的共同或群体利益而行动。 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充分体现在环境规制主体的行为上。 鉴于此,本文基于有限理性假设,从集体行动的逻辑视角,构建地方政府实施雾霾治理规制的猎鹿模型,探讨地方政府实施雾霾治理规制的演化稳定性策略。博弈,检验随机因素对演化均衡状态的影响,以及中央政府为实现理想的演化稳定策略对地方政府的选择性激励,进而分析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激励机制。地方政府集权实现环境合作联盟在动态博弈过程中的动态演化均衡,为京津冀雾霾协同治理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 京津冀地区当前在雾霾问题上面临着环境外部性和集体行动的困境。 其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作为雾霾合作治理的集体成员的收入不对称,集体行动中的得失分离联动是政府失灵对环境外部性市场失灵的纠正。 奥尔森的集体行动逻辑表现为京津冀三地政府雾霾合作治理实施过程中私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动态重复博弈。 针对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现状,基于集体行动的逻辑视角,借助演化经济学研究工具,猎鹿模型与演化构建京津冀雾霾协同治理实施战略扩展模型、随机动态博弈过程,探究地方政府雾霾协同治理集体行动的行为特征及影响因素。 基于复制动力学方程讨论博弈主体的行为演化特征和演化稳定策略,运用数值模拟方法分析系统在不同情况下的演化轨迹和演化平衡状态,考察随机因素对系统演化平衡状态的影响并实现区域环境合作联盟平衡机制的动态演化。研究发现,京津冀政府在雾霾治理合作实施中的动态演化非常大……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