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中央2023年一号文件公布。 这是指导21世纪以来“三农”工作的20号中央一号文件。
文件提出,要立足国情农情,体现中国特色,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管理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力强的农业强国。 文件强调,要制定加快农业强国建设规划,做好统筹规划和制度安排,做好既有规划衔接,扎实稳步推进农业强国建设。分阶段、九方面部署,全面推进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任务。
意义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推进。 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期,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因素并存。
党中央认为,要坚定不移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调动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和农村地区。 强国必先强农,强农才能强国。
重点工作
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防止大规模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农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加快农业强国建设,建设宜居、工业、美丽乡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一步步打下坚实基础。
部署的九个方面
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为确保全国粮食总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各省(区、市)要稳住面积,抓好单产,努力增产。
完善农民种粮增收增收、地方粮食责任到位的机制保障。
实施新一轮粮食增产行动1000亿斤。
开展创建万吨粮田。
推动南方省份发展杂粮生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再生稻。
实施玉米增产工程。
继续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大米最低收购价。
加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规模。
实施优质粮食工程。
严防“割青毁粮”。
鼓励发展粮食订单生产,实现优质优价。
严格省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责任制。
推动出台食品安全法。
深入推进大豆和油脂产能提升工程。
支持东北、黄淮海地区开展粮食和大豆轮作,稳步开发利用盐碱地种植大豆。
提高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的补贴。
推进稻油轮作,大力开发利用休耕地种植油菜。
实施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
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推进行动。
在保护生态、不增加用水总量的前提下,探索科学利用戈壁和荒漠发展设施农业。
鼓励地方政府对设施农业建设给予信贷贴息。
发展深水网箱、养殖工作船等深海养殖。
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全省对确保生猪稳定生产供应负总责。
加强以能育母猪为主的生猪产能调控。
严格考核“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充分发挥农产品国际贸易作用,深入实施农产品进口多元化战略。
推动全链条减损。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落实补充耕地部门联合检查考核和“市县考核、省级考核、社会监督”机制,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均等和质量,产能不会下降。
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探索建立耕地种植利用管控机制,有序开展试点。
加大废弃耕地利用力度。
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完成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年度任务,重点补齐土壤改良和农田排灌设施等短板。
制定实施方案,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加强黑土保护和坡耕地综合治理。
继续推进以控制盐碱作物为主向选择培育适应盐碱地的耐盐碱植物转变。
加快建设全国水网骨干网。
加快大中型灌区建设和现代化建设。
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研究开展新一轮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农业气候区划工作。
优化完善农业气象观测设施网点布局,分区域、分灾种发布农业气象灾害信息。
■加强农业技术装备支持
坚持产业需求导向,构建层次分明、分工合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突破前沿技术。
支持农业领域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强农业基础长期观测试验站(点)建设。
完善农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的稳定支持机制。
完成全国农业种质资源调查。
全面实施重大生物育种工程,扎实推进国家育种联合研究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加快培育高产高油大豆、短生油菜、抗盐碱等新品种庄稼。
支持北斗智能监控终端与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试验区和观测试验基地建设。
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体系。
加强草原保护和恢复。
加强“奇宠”交易放流规范管理。
■ 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
加强动态监测,防止返贫。
对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监测户,实施发展帮扶措施。
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底线保障工作。
以增加贫困人口脱贫收入为根本要求,以促进贫困县加快发展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助民助智,聚焦产业就业,持续缩小收入差距和发展差距。
中央统筹推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重点支持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
鼓励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农民发展庭院经济。
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
实施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补短板振兴重点工程,深入实施医教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更好发挥作用驻村干部和科技产业支持特派员。
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援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
组织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县(市、区)与贫困县开展联合振兴行动,带动贫困县承接发展更多劳动密集型产业。
■ 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引导农业规模化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
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改造提升产区、配送中心、销售区批发市场,在郊区布局建设一批大型仓储基地。
支持原产地冷链集散中心建设。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产品市场供应,确保农产品流通畅通。
建设县级集散中心,推动农村客货邮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联合配送、即时零售等新模式,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下沉。
发展乡村餐饮购物、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养老托幼、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务业。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
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
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推动乡村民宿提档升级。
深入实施“数字商兴”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化生产等模式,建设农副产品直播电商基地。
培育发展熟菜产业。
实施“一县一业”强县富民工程。
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和县域转移,支持大中城市相关产业和配套企业向周边县域布局。
■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加大中小微企业稳岗倾斜力度,稳定农民工就业。
促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
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机制。
保障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
推进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工代赈,适当提高劳动报酬比例。
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兴办企业,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
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总结地方“小田结合大田”经验,探索在农民自愿同意的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碎片化问题。
加强对资金下乡资金引进、使用和退出全过程监管。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做好确权工作,稳步推进赋能,有序实现生计权,让农民分享更多改革红利。
研究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期满后试点再延长30年的指导意见。
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切实摸清底线,加快房地产与土地一体化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
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
深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探索建立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有效土地增值收入调节机制。
探索资源承包、物业租赁、中介服务、资产参股等多种方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
■ 扎实推进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
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
将村庄规划纳入村级讨论协商目录。
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村、并村、大社区建设。
出台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引。
制定村容村貌整治指导意见,结合地方特色、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整治村容村貌,防止大拆大建,一味修建牌坊、亭台、廊道“堆砌盆景”。
在连片地区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建立健全传统村落调查识别、撤并预审、灾害防治等制度。
制定农村现代化基本人居条件建设指南。
巩固农村家庭厕所问题整治整治成果,引导农民开展室内厕所改造。
加强农村公厕建设和维护。
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加强乡村道路养护和安全管理,推进沿线配套设施、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一体化建设。
推进农村电网整合升级,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
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促进数字应用场景的开发和推广。
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促进智慧农业发展。
推动全县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农村办学水平。
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政策。
统筹解决乡村医生工资分配和待遇保障问题,促进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
做好农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各级责任,加强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障,维护健康最大程度保障农村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推广日间照料、老年互助、探访照料、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
■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
综合培训,提高乡镇干部引领乡村振兴能力。
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组,加强派出单位对村帮扶。
在乡村振兴领域开展反腐败和作风整治。
分期分批对农村党员进行集中培训。
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下乡、乡级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走访入户制度。
推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
开展打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完善推广积分制、名单制、数字化、投诉即时处理等切实有效的治理方式。
支持各村自行组织群众性文化活动。
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建设。
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扎实开展彩礼高价、规模经营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推进农村丧葬习俗改革。
■加强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
稳步提高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
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
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
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市场主体按规定捆绑实施,按照市场化原则,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
支持本地急需紧缺人才培养。
实施优质农民培训计划,开展农村创业带头人培养,提高培训实效。
大力发展乡村振兴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
长期服务农村的岗位晋升和职称评定要适当倾斜。
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教师“优秀教师计划”、“特岗计划”、“国家培训计划”,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
实施妇女乡村振兴行动和青年人才培养行动。
深入推进农民工进县城市民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人口供给的机制。
做好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
梯度配置县域和农村公共资源,发展城乡学校社区、紧凑型医疗卫生社区和养老服务协会,推进县域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综合服务统筹建设和管理城市和农村地区的设施。
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