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复办发[2023]2号
发布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 年 2 月 2 日
上海“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无废城市”是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固废”)环境影响的先进城市环境管理理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市十二大精神,高标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根据市政府印发的《无废城市》,生态环境部等18部委在“十四五”期间,根据《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上海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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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民城市由人民建设、人民城市为了人民”的重要理念,注重污染减排和碳减排协同,协调城市发展。加快推进固体废物治理工作。 实现废物管理系统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到2025年,全市固废产生强度稳步下降,资源利用体系显着优化,无害化处置能力不断巩固,环境风险有效防范,数字化全面赋能全区固废管理, “无废弃物”理念将得到广泛认同,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协调、高效、安全的固体废物管理体系。 到2025年,自贸试验区静安区、长宁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临港新片区基本实现“无废”城市”,其他地区也将建成相应的“无废城市”。 结合建设“无废城市”任务,在重点园区和工业企业开展“无废”示范,全市实现一次生活垃圾和城市污水厂污泥零填埋。 到2030年,充分利用固体废物资源,实现固体废物近零填埋,全区“无废城市”建设稳居全国前列。
两项主要任务
(一)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成效
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 不断完善以约束为主体、激励为补充的垃圾分类制度。 开展街道、镇垃圾分类综合考核,将垃圾分类纳入各级政府行政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平台,建立全程计量体系。 巩固优化“两网合一”回收体系,持续推进点站标准化和完善,落实低值回收物补贴政策,提高主体企业集中度和服务能力。 规范危险废物管理。 坚持水地统筹,加强江河湖泊日常保洁,加强海堤管理范围内垃圾和漂浮物清理。 到2025年,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和全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体系。 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和回收率分别达到95%和45%以上,垃圾分类水平保持全国领先。
促进绿色消费。 建立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推进绿色产品认证。 有序禁止和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进一步推进规模菜场湿垃圾就近就地减量,加大清洁蔬菜上市力度。 推动光盘行动、适度订购,落实餐厨垃圾收费分步骤措施。 加快推进商品包装和快件包装减量化、绿色化、循环利用。 到2025年,全市电商快递不再分装率,快递包装回收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全面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按照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并重的原则,继续推进宝山、浦东滨海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和老港、闵行、嘉定、松江的老港二期、宝山湿垃圾项目建设、青浦、奉贤、崇明等地区新建一批湿垃圾集中处理设施。 试点垃圾焚烧处置。 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能力稳定在2.8万吨/日,湿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1万吨/日,充分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需求。
(二)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和高效利用
推动产业绿色升级。 继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动态调整淘汰落后产能。 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推动化工、医药、集成电路等行业清洁生产全覆盖。 到2025年,1000家以上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制定绿色技术推广目录,支持企业采用固体废物减量技术。 持续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建设,创建绿色制造示范单位200家以上,创建一批国家级示范企业。
深化工业园区循环内涵。 深化工业园区改造,补充循环链。 支持产业发展规划或项目入园时设立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或路径。 鼓励上下游产业链紧密协作的大型工业园区试点“无废园区”建设。 2023年底前,上海化学工业区将制定实施“无废园区”建设方案,促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推动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焚烧灰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高水平充分利用。 加快发展废钢短流程炼钢,促进废钢等废金属就地资源化利用,打造全国领先的废钢产业供应链平台。 构建动力电池产业链追溯和管理回收网络,落实汽车生产企业和动力电池供应商主体责任; 扩大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推动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工艺、装备和产业集群发展。 到2025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实现零增长,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
(三)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推动建筑绿色低碳发展。 严格落实绿色施工技术相关要求,推进节能建筑工地建设。 推广装配式建筑,新建民用、工业建筑应按规定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 全面贯彻绿色建筑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标准。 本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基本及以上标准建设。 按照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5000平方米以上国家办公楼、大型公共建筑等政府投资项目。 “新五城”超高层建筑和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应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 按照“中心城统筹、郊区自用”的原则,加快优化提升老港基地和浦东、普陀、嘉定、金山等地房屋拆迁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崇明、松江等地区。 到2025年,全市房屋拆迁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达到1420万吨/年,资源化处理率达到75%左右。 按照“市场导向、政府支持”的原则,促进废弃混凝土的充分利用。 继续推进工程泥浆源头干燥和末端标准化消耗。 按照“立足城市、水土一体”的原则,完善工程土方消耗和利用体系,将上海现代农业产业园(横沙新洲)等项目建设为市级工程土方综合体利用和住宿用地,通过生态廊道建设、土地整理等手段,可以增加郊区项目的土石方储存空间。 到2025年,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将达到93%左右。
(四)强化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 加强学校、科研机构等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 推动收集、转运、储存专业化,提高汽车修理行业、小微企业等产生的危险废物收运服务能力。推动重金属污泥、污泥等无机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多渠道推进危险废物焚烧飞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加快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建设。 到2025年,力争生活垃圾焚烧二次污染物填埋率控制在2%以下。 巩固和提高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能力,确保全市焚烧处置能力适度充足。 深化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等豁免管理。
完善平时与平时相结合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体系。 统筹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持续完善医疗废物分类分类收运体系,打通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最后一公里”。 完善医疗废物应急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将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纳入本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名录; 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市、区两级要组织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保障必要的人员、车辆、设备、物资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塑料、玻璃瓶等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
(五)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和城市污泥标准化处置
加强农业废弃物多元化利用。 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因地制宜就地和就近配置农业废弃物处理设施。 扩大农作物秸秆非田间利用方式。 到2025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左右。 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的回收处理,基本实现完全回收利用。 加强粪便还田和利用过程监管,升级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处理设施设备。 到2025年,全市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实现全覆盖。
妥善处理和处置污泥。 结合污水厂新建、扩建工程,完成浦东、嘉定、青浦等区污泥干化焚烧设施建设,推动燃煤电厂、垃圾焚烧厂污泥掺混,实现零排放。到2025年,全市污水厂污泥实现填埋。 新建一批地沟污泥处理设施,新增总处理能力约10.5万吨/年。 对疏浚泥沙进行全流程、全覆盖跟踪监管,严格规范河道疏浚泥沙的消耗和处置。
(六)实现固废监管协调高效
推进固废智慧协同监管。 拓宽线索查找渠道,提高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问题排查和联合处置能力,打造固体废物污染“一物高效处置”。 依托“一张网、统一管理”的城市交通系统,各部门固废管理系统互联、协调、联动,实现垃圾领域“一屏看世界,一网管全城”。固体垃圾。 加强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和在线监测、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科技手段的应用,提高环境防治的精准化、智能化和固体废物污染控制。
加强长三角地区固体废物联防联控。 推动跨区域固废转移合作,完善长三角地区固废利用处置设施白名单机制。 加大长三角地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协调力度。 全面推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电子发票系统,推动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信息实时共享。 探索建立长三角地区工程垃圾消耗共享机制,推动工程垃圾跨区域有序规范消耗。
(七)建立利用处置能力体系
推动设施节约集约布局。 加强中心城区各类固废集中转运系统建设,推动全市各类固废利用处置设施园区化布局,实现各类设施统筹规划共享。
推动多源固体废物协同利用处置。 提高废塑料、废玻璃等固废利用企业服务水平,培育固废分类回收和粗加工平台企业。 按照技术可行、环境污染、风险可控的原则,鼓励各类产业主体协同利用和处置固体废物。 实施燃煤电厂、生活垃圾焚烧机构对城市污泥、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渣等的协同处置。 探索钢铁、电力等工业炉窑固体废物协同利用处置。
推动设施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 动态评选并公布本市资源再生利用企业发展名单。 研究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绩效评价,不断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 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再生产品。 及时修订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应用标准。 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推动工程项目使用符合标准的资源型建材产品。
(八)统筹推进“无废小区”建设
突出重点行业企业引领和示范。 2023年底前,宝武集团将制定“绿色无废城市钢厂”实施方案,加大宝山基地固废回收和产品化外包利用力度,提高冶金炉窑协同固废处理能力窑炉,力争废钢利用率达到15%以上; 上海石化制定“无废企业”实施方案,打造石化行业“无废”标杆; 成投集团制定了“无废集团”实施方案,进一步夯实全区“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推动生活垃圾等二次垃圾近零填埋生活垃圾和污水厂污泥焚烧灰渣。
加强信息公开。 全面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制度。 依法公开企业环境信息,研究完善固体废物相关信息公开制度。
建立“无浪费文化”。 结合绿色创建、低碳创建、美丽邻里等行动,研究制定相关“无废小区”建设指标和评价细则,有序推进无废机构、无废社区、无废社区无废校园、无废商场、无废餐厅、无废酒店、无废景区、无废医院等“无废小区”建设,为建设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点对点打造“无废城市”。
三大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各区及相关管委会(以下统称“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认真落实属地责任。 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
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价机制,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污染防治成效考核。 列入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录的相关地区,将按照市、区规划,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市有关部门、区政府应于每年1月底前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无废城市”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三)强化用地保障
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中转储存和集中利用处置设施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 工业发展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各区应将规划工业用地的1%以上用于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发展。
(四)强化金融安全
加强资源配置和协调,确保“无废城市”建设重点支出,加大对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的专项财政支持。 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等绿色金融工具,鼓励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拓宽融资渠道。 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五)强化科技支撑
继续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在固废利用处置领域,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推动等科技创新基地平台体系建设。相关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专业技术服务平台。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和技术交流。
(六)加强法律保护
推动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 开展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度调查。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广泛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典型案例等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