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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水处理网讯:中国农村污水处理技术与智慧发展
我国农村污水处理是建设美丽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我国农村污水处理复杂多变。 要因地制宜开发和选择适合我国农业污染治理发展的技术。 这样第一个技术要简单,第二个要和智能化结合。
2020年到来,“十三五”规划即将结束。 我们目前农村污水处理的技术和智能化发展进展到了什么程度? 取得了哪些成绩,又出现了哪些问题? 中国农业污染治理各领域专家从专业角度发表见解,为我们点亮农村污水处理的指路明灯…
王洪臣: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环境工程师、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低碳水环境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城市水务委员会委员、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水利部执行主任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行业分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常务理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农村污水处理标准不宜过高,技术不宜复杂
在讨论农村污水主流处理技术之前,我们先来谈谈城市污水处理主流技术。 目前,城市污水处理的主流技术是“活性污泥法”,但活性污泥法已经使用了100多年,学术界也在寻求创新和变革。 农村污水处理有主流技术吗? 它是什么? 尽管仍有争议和探索,但初步共识是城市技术不能简单复制。
百花齐放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
“主流”是指业界大多数项目所使用的最有效的技术。 目前,农村污水处理技术蓬勃发展,包括各种改良活性污泥法、各种形式的生物膜法以及人工湿地等多种生态处理技术。 对于污水处理来说,规模越小,技术就越多样化。
虽然全国有超过200万个自然村,但几十种技术不会同时存在。 必须有一种或两种技术占主导地位。 基于农村污水处理的特点,我们往往把“简单”作为选择技术的最重要因素,也就是常说的“农村污水处理的主流技术是每天都能正常运行的技术”。简单”。
基于这样的思路,我们倾向于生物膜法,提倡非人工曝气生物膜法作为非寒冷地区的主流技术。
一刀切的高标准的缺点
另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农村污水处理和排放标准不宜太严格。
韩国农村污水处理标准规定总氮为40毫克/升,总磷为4毫克/升。 其实不需要脱氮除磷。 COD、BOD、氨氮等耗氧量指标更加严格。 我们农村污水处理首先要解决黑臭问题,排放标准要以耗氧量指标为主。 其他过高的标准既不现实,也没有必要。
因地制宜制定标准
有时候,特别是在起步阶段,一个标准可能会促进和推动一个行业的发展,也可能会束缚一个行业。 因此,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也在积极探索更适合农业污染治理的考核标准。 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部出台相关政策,仅提供相关意见,允许各地因地制宜制定考核标准,实现技术、标准、经济发展、民俗建设的相互适应、相互促进。
曹家顺:工学博士,河海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河海大学废水资源化与低碳发展研究所所长,国家河流环境研究院南京河海环境研究所所长研究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污水处理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废物循环利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门从事水污染控制和水生态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农业污染治理四个方面从顶层设计入手
我国部分农村地区“老人留贫”问题突出,表现在农村污水产生量波动小、大、季节性和节假日效应明显等产生和排放特征。 农村污水处理与城市污水处理相比,规模难以确定。 农村污水处理还缺乏符合农村特点的设计、施工规范和建设标准。 因此,提及城市污水处理往往会造成大量浪费。
农村污水处理根据各地区村庄人口规模、村庄分散程度、距城镇距离等实际情况,采用管理处理、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模式; 根据人口集聚程度、经济条件、地理气候因素、排水走向等,采用简易模式、常规模式和先进模式,即优先采用有资源利用要求和条件的简易模式,实现水资源的利用。氮、磷资源和水资源,以及环境敏感地区高标准出水水质的先进模式。
农村污水处理要充分重视系统规划、科学设计、标准化建设、智能运维。 根据已实施的农村污水处理成果,我们总结了资源利用“四化”、系统化、规范化、规范化的经验:
资源
对于农村污水,首先考虑的是氮磷资源化利用,特别是粪尿还田(田)。 粪肥是传统的农场有机肥料。 它不仅可以改善农产品的口感,而且也是维持土壤生态系统所需要的。 另一个问题是水资源的利用。 对于缺水和一些山区尤其重要,使水能够得到充分利用。 目前,在设计农村污水收集系统时,必须特别考虑如何方便农民安全获得粪便和尿液资源。
系统化
所谓系统化,是指从源头预处理(化粪池、隔油池、调节池)到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排放的系统设计,保证污水的有效收集和处理。 对于县(区)来说,要统筹规划、系统设计、试点示范,总结经验,逐步推进,务求实效。
标准化
随着各地陆续颁布农村污水处理及排放标准,农村污水处理逐渐走向正规化。 但设计规范、施工规范、施工标准、竣工验收规范、运行维护规范等仍缺乏,严重滞后于当前农村污水处理建设进度。 一些地区甚至出现建、拆、拆改建等现象,造成巨大浪费。 因此,现阶段建议化粪池、隔油池、调节池、检查井、处理设施、排放井等应标准化生产和供应,即所有设备单元(含部件)流程上应该标准化。 有效降低运维成本,提高效率。 同时,要规范运行维护、常态化监管,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和污染物减排效果。
知识分子
由于农村污水量大、覆盖面广,需要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实行智能化运营、智能化管理维护、定期监管,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好、用得起、可管理。
徐开勤:现任日本国立环境研究所(NIES)所长研究员,哥伦比亚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客座教授/研究员筑波大学和上智大学,并担任日本环境省环境技术评估委员会。 处理设施低碳化技术评审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流域水环境修复管理策略及分散式污水处理及评价技术研究。
与技术相比,我国农村污水处理
需要提高规划和管理能力
包括农村污水,日本、美国都有相关法律。 在日本,城市有下水道法,农村污水处理有净化槽法。 《净化槽法》涵盖了农村集中式和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规定,成为日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法律法规的核心。
第三方行业组织发挥重要作用
日本农村污水处理一般是在行政机构、用户和行业组织的参与下完成的。 设立污水处理设施,使用者必须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 县(市)行政机关及其指定机构有权批准污水处理设施的设立、改造、撤销申请,并通过指定机构监督其建设和运行质量。
监督有两种类型。 一是设施建成后的验收,主要评价设施建成后的出水水质和运行情况; 二是设施运行过程中的定期检查,相当于运行监督。 行业组织作为第三方,在分散式污水处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行业组织,包括设备制造企业、建筑安装企业、运营维护企业、污泥清除企业等,都需要取得相应资质,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证书。 此外,还有专业的行业协会和培训机构,开展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的研究、推广、宣传教育和专业人才培训。
日本也有比较完善的净化槽评价体系。 净化槽的结构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国土交通大臣制定的标准结构(或示例结构);另一种是国土交通大臣制定的标准结构(或示例结构)。 绩效评价类型)。
1969年,日本建设省首次公布了全国统一的化粪池建设标准,对化粪池的处理性能和结构做出了详细规定,这也是化粪池最初的建设标准。 此后该标准已多次修订。 近年来,随着化粪池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内采用新技术进行性能评价的化粪池约占新安装化粪池的95%。
日本成熟的化粪池技术
目前深度处理净化槽技术非常成熟,出水可达到BOD
化粪池厂家研发的新型化粪池技术设备在正式投入使用之前,会有专门部门对其进行性能评估测试(相当于药企发布的新药的临床试验)。 日本国立环境研究所霞浦湖水环境保护再生基地设有专门的实验基地(生物生态工程研究基地),提供可调节的实际农村污水浓度、温度控制和现场低温(13 °C)测试和常温(20°C)测试平台。
如果化粪池厂家新开发了具有反硝化功能的化粪池技术,就需要利用本实验基地平台来测试化粪池新技术在低温(13℃)和常温(20℃)下的性能)。 评价。 性能评估实验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 只有性能评价结果合格(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后,才能得到国土交通大臣的认可,然后才能生产和销售。
化粪池性能评价制度按照《化粪池性能评价方法和规则》进行,明确规定了原水水质、环境温度、评价周期、水量变异系数、合格标准用于化粪池性能评价。
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刚刚起步,分散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还处于探索阶段。 虽然目前很多厂家生产化粪池,但从质量到功能都没有标准的评价或检测体系。 如何借鉴国外经验,构建强有力的法律法规、评价体系、相应标准以及后续运维支撑体系,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结论
目前农村污水处理技术还处于探索阶段,但可以肯定的是,不同地区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从农村实际出发,结合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和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选择不同的处理方式,采用经济、简单、节能、有效的处理技术,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好、用得起、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