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乡村振兴局一号文件发布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2月27日,国家乡村振兴局2023年一号文件《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对外公布,文件指出,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厕所聚焦“整改完善、稳进提质”,把摸排出的问题整改好,对整改结果持续跟踪问效,稳步推进中西部农村户厕改造,遴选推广适用技术产品,加强农村厕所长效管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聚焦“协同治理、分类推进”,努力在黑臭水体治理、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协同处理上实现突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聚焦“补齐短板、提升水平”,推动各地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优化治理方式,鼓励有条件的村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村容村貌提升聚焦“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着力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健全长效保洁机制。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国乡振发〔20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村振兴局,有关省、直辖市协作办(对口办),局机关各司、机关党委(人事司),各直属事业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2023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全面振兴见实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提供有力支撑。

一、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坚持底线思维,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好风险预见预判预案,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一)继续落实好一个机制。即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强化政策落实。总结各地执行情况,修订完善《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指南》并正式印发实施。指导各地加强政策宣传,制作政策“明白纸”,推行“一码通”,提高政策知晓度。拓展监测渠道。在个人申报、干部走访、部门筛查预警三个渠道基础上,用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等,及时核实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做到不漏一户一人。开展集中排查。第二季度在全国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存在的风险。强化精准施策。对家庭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至少落实一项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

(二)抓牢两个重点区域。聚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推动各地认真落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加快实施补短板促发展项目。深入实施教育、医疗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更好发挥科技特派团作用,促进当地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成效监测评价,及时掌握帮扶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聚焦3.5万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深入开展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和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继续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专门用于支持人口较多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督促指导各地持续跟踪监测搬迁脱贫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完善安置点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大产业培育力度,落实搬迁群众户籍管理、合法权益保障、社会融入等工作举措,提升安置社区治理水平,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逐步能致富。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推动解决搬迁人口新增住房需求等现实问题。

(三)用好四支帮扶力量。抓好东西部协作,组织协作双方签订年度协作协议,围绕项目建设、劳务协作、园区共建、产业协作、干部人才交流、消费帮扶等工作细化任务和举措。组织东部地区经济较发达县(市、区)与脱贫县开展携手促振兴行动,带动脱贫县更多承接和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指导各地深化省域内区域协作帮扶,促进脱贫地区加快发展。抓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调整优化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结对关系,动员更多中央单位参与定点帮扶工作。指导各地深化省内定点帮扶工作,推动帮扶单位在助力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方面下更大功夫。抓好驻村帮扶,会同中央组织部指导各地做好驻村和工作队轮换工作,突出县级统筹、因村派人、科学组队,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加强对驻村和工作队员的培训和管理,使其把更多精力放在助推当地产业发展上。抓好社会力量帮扶,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到脱贫县投资兴业、开展帮扶。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会同民政部搭建参与平台,完善参与机制,动员引导更多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打造一批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

二、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把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着力激发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依靠自身力量发展的志气心气底气。

(一)培育提升产业。加大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力度,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2023年以省为单位力争达到60%,重点支持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全产业链开发。指导脱贫地区强化规划引领,坚持一张好的蓝图绘到底,依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做好“土特产”文章,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健全并落实好联农带农机制,对财政资金和帮扶资金支持的经营性帮扶项目,建立工作台账,推动经营主体通过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吸纳就业、资产收益等方式使脱贫群众嵌入产业链条分享更多收益。指导各地打造高质量庭院经济重点县、乡、村和户,推出一批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庭院经济发展。推动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动员东部省份、定点帮扶单位、电商平台企业等组织开展消费帮扶集中行动,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二)积极扩大就业。重点在“一稳、两拓、两创、两提升”上下功夫。“一稳”,即稳就业规模,对已外出务工、尚未外出务工、返乡回流脱贫人口分类细化就业帮扶措施,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每年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两拓”,即拓展就业空间,拓宽就业渠道,让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的领域更广、渠道更多。“两创”,即创品牌、创机制,推动脱贫地区分类打造一批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的劳务品牌,探索建立“企业+就业帮扶车间”运营机制。“两提升”,即提升就业质量、提升政策效能,让更多政策红利落到脱贫群众身上,促进脱贫群众务工收入稳中有增。

(三)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经营管理,督促指导各地强化对确权到村的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加强脱贫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管理维护,确保持续发挥作用。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通过衔接资金支持脱贫地区农村特别是经济薄弱村培育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升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和水平。

(四)壮大县域经济。研究制定支持脱贫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推动脱贫地区与发达地区深化经济交流合作,大力发展既带动就业又促进财政增收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在脱贫地区培育认定一批联农带农效果明显、带动区域产业发展和富民强县作用显著的帮扶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继续将加强产业协作、共建产业园区作为东西部协作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成效考核,推动东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助力脱贫地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提升脱贫群众技能。摸清培训需求,指导各地对脱贫人口生产经营和就业技能培训需求进行摸底排查,宣传有关政策,建立需求清单,确保有条件、有意愿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都能接受技能培训。分类开展培训,对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深入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对返乡回流脱贫人口,建立跟踪服务机制,提高再就业能力;对脱贫家庭务农人员,结合实际需求开展生产经营技能培训。

三、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将“和”和“美”作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基本要求,逐步把乡村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基本完备、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可及、人居环境优美宜人、社会治理和谐有序、精神富有文化繁盛的乡村。

(一)稳步推进乡村建设。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各地实行县域统筹,做好与县域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科学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建设边界,举办全国村庄规划设计大赛。研究制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和《村庄改造技术路线导则》,出台新时代推进村庄改造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域文化特色和不同类型村庄特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村庄改造。指导各地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规划,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基层干部和农民参与村庄规划。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以县为单位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加大向村覆盖、往户延伸力度。集中力量优先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优先建设既方便生活又促进生产的项目,加快推进乡村水电路和通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有关方面加快防疫、养老、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好衔接资金支持开展的村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指导推动各地科学编制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在县级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持续推进“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推进科技人才下乡助力乡村建设。推动各地落实好《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指导各地开展“我的家乡我建设”群众性活动,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管护。研究建立乡村建设辅导制度,探索培育乡村建设实训基地。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偏远脱贫地区寄递物流问题。推动落实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建立公示制度。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厕所聚焦“整改完善、稳进提质”,把摸排出的问题整改好,对整改结果持续跟踪问效,稳步推进中西部农村户厕改造,遴选推广适用技术产品,加强农村厕所长效管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聚焦“协同治理、分类推进”,努力在黑臭水体治理、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协同处理上实现突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聚焦“补齐短板、提升水平”,推动各地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优化治理方式,鼓励有条件的村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村容村貌提升聚焦“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着力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健全长效保洁机制。

(二)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和组织功能。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推动健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功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压实县级责任,推动乡镇扩权赋能,夯实村级基础。推动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和“四议两公开”制度。深入推广务实管用的乡村治理方式。研究制定推进“党建+网格化+数字化”指导意见,通过典型引领、示范带动等方式,鼓励各地划分综合网格,在乡村治理中大力推进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引导地方拓展积分应用领域,创新积分载体平台,扩大积分制覆盖范围,激发农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积极性。推动各地把清单制作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手段,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小微权力、村级事项、公共服务等各类清单,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推广乡村治理数字化、村民说事等创新经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数字化。深化乡村治理试点示范。配合农业农村部启动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的范围和内容。开展新一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对前两批示范村镇开展复核。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先进典型,推广试点经验做法,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建立乡村治理评价体系,科学客观衡量乡村治理工作。

(三)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常态化宣传引导,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农村、进农户。增加农村文化产品供给,建设乡村文化人才库、文化领域专家库、典型案例数据库;开展首届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作品征集比赛;开展“一县一品”特色文化典型案例征集评选,举办文化论坛和授牌仪式。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配合中央农办等部门深入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配合农业农村部开展全国村级“乡风文明建设”典型案例征集工作;配合中央文明办开展年度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

四、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撑保障

用好政策效果评估成果,进一步优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供给,为推动工作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一)强化政策支持。加强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配合财政部修订《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建立衔接资金使用指导目录,建立“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探索建立“以奖代补”、“以效定补”等激励机制,鼓励实行发展类的补贴,倡导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继续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等区域倾斜支持力度。完善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本级管理费,加大规划可研力度。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做好项目资产确权移交,做好与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衔接。指导各地用足用好金融资源。抓住国家通过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扩大有效投资的政策机遇,加大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点项目融资对接工作力度。扩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一般农户“富民贷”规模。落实好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推进协议落实清单化、项目化。指导各地规范执行土地政策。落实好《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用好用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等土地政策。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扶贫项目中占用耕地的产业类房屋,分类施策、妥善处置。开展前瞻性政策研究。谋划过渡期后具体制度安排,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研究过渡期后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强考核评估。组织实施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用好考核评估成果,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强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持续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强化人才支撑。坚持本土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实施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促进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研究实施脱贫地区乡村振兴人才回引行动,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指导各地发挥好驻村干部、科技特派员、产业顾问组在促进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方面的帮扶作用。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等向脱贫地区倾斜,育好用好乡土人才。

(三)强化宣传引导。制定《国家乡村振兴局2023年宣传工作要点》,指导各地把握宣传节奏,规范宣传口径,加强正面宣传,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建立国家乡村振兴局新闻发布制度,按季、半年、全年例行发布相关信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联合中央宣传部等部门拍摄大型纪录片《记住乡愁》(乡村振兴系列),配合有关部门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组织媒体深入基层开展“二十大精神在乡村”、“走进老区看振兴”等主题采访活动,联合相关媒体合办栏目、开设网络频道,常态化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成就成效、新风新貌。开展乡村振兴好新闻评选活动,激发媒体记者宣传乡村振兴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动成立全球减贫与发展伙伴联盟,用好国际减贫交流与合作的机制、平台和载体,持续讲好中国减贫与乡村振兴故事,支持日常管理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实施国际减贫与发展援助项目,服务国家外交大局。

(四)抓好机构队伍建设。把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入学习习总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工作。坚持不懈抓好机构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净化生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组织开展好“走基层、转作风、抓落实”活动。组织开展分级分类大培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

国家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