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外来工上班听了13年噪声获赔22万

昨日,导报记者还从海沧法院了解到,外来工赵先生因为上班时听了13年噪声,患上职业病,状告公司,最终获赔22万多元。

赵先生起诉称,他在公司工作了十多年,因工作环境存在噪音,让他患上职业病导致听力受损,经鉴定为工伤五级伤残。

从2007年2月开始,赵先生怀疑自己患上职业病,就去医院检查治疗,没有再上班。2008年11月底,公司通知赵先生解除劳动合同。

经鉴定,赵先生患有 “职业性中度噪声聋”,伤残等级为五级,需配置助听器。

近日,法院审理认为,赵先生经鉴定为职业病耳聋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是无效的。针对赵先生因为治病停工后的工资,法院按照赵先生的实际平均工资,判决公司支付12个月的工资,此外,法院还判决公司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胜诉后,赵先生一共获得22万多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