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能源消纳能力提升

 

本报北京1月20日电 (记者丁怡婷)记者从国家能源局获悉:2018年,全国风、光、水、核四种清洁能源总发电装机达到7.49亿千瓦,总发电量累计2.08万亿千瓦时,其中,风电利用率达92.8%,弃风率7.2%,同比下降4.9个百分点;光伏利用率达97%,弃光率3%,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水能利用率95%以上;核电运行平稳,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整体而言,清洁能源消纳的形势持续向好,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风电利用率90%、光伏发电利用率95%)。

清洁能源消纳利用是一个涉及电源、电网以及用电负荷的系统性问题。国家能源局电力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清洁能源消纳主要面临以下几方面困难:一是资源和需求逆向分布,跨省区输电压力较大;二是清洁能源高速发展与近年来用电增速不匹配,近年来清洁能源特别是风电、光伏发电的装机整体保持着较快增长速度,远超全社会用电量的增速,供需不匹配问题造成了较大的消纳压力;三是风电、光伏发电的出力受自然条件影响,存在比较大的波动性,大规模并网后,给电力系统的调度运行带来较大挑战。目前我国电力系统尚不完全适应如此大规模波动性新能源的接入。

根据日前印发的《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2020年,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力争达到95%左右),弃风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力争控制在5%左右);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95%,弃光率低于5%。全国水能利用率95%以上。全国核电实现安全保障性消纳。

《行动计划》提出“利用率”的概念,与常用的弃风率、弃光率有什么区别?国家能源局电力司有关负责人解释,长期以来,我国清洁能源发展一直以“弃电”的高低作为评价标准,但“弃电量”“弃电率”的说法只关注清洁能源电力的未利用部分,忽视了整个能源和电力系统为消纳清洁能源付出的努力和成本,易引起社会各界的误解。

“从整个能源系统经济性和全社会用电成本的角度,结合电力系统自身的特性,清洁能源消纳存在一个经济合理的利用率范围,片面追求百分之百消纳,将极大提高系统的备用成本,限制电力系统可承载的新能源规模,反而制约了新能源发展,因此并不是百分之百完全消纳最好。”国家能源局电力司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