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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新固废法》)正式实施。
此前的《固废法》于1995年颁布,时隔25年,新固废法的条款由第六章、第九十一条增加到第九章、第一百二十六条,涵盖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防治等方面体现了“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格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思路,堪称“史上最严”。
新固废法自202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以来,引起广泛讨论。该法在严厉处罚环境违法行为方面迈上了新台阶。 多次违法的罚款金额是前一次违法行为的10倍,最高罚款金额最高可达500万元。
新固废法也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 特别是在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方面,该法明确了生活垃圾的分类制度,确立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并规定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生活垃圾的具体管理办法。状况。 专家认为,这为全国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提供了法律依据。
对话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和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区域废物管理办公室主任董庆银解读新标准固体废物法。
问:我国为何在此时修改实施新固废法?
刘建国:
现阶段我国固废管理出现了许多新任务。 比如,实行垃圾分类,就必须有法律的支持。 目前,“大气十措施”、“水十措施”、“土壤十措施”已全面实施。 固体废物本身就是非常重要的污染源,与大气、水、土壤密切相关。 如果处理过程中处理不当,会产生空气、水、土壤污染; 与此同时,在处理空气、水和土壤时,许多产品变成了固体废物。 要实现跨境污染治理,必须对固体废物管理提出一些新的要求。
董庆银: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始终处于环境管理的末端。 新固废法的修改是在2017年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在生态文明写入宪法的背景下,国家层面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开始制定。落实,固体废物管理也必须落实。 有法可依,各地区、各部门环境执法才有保障。
问:与已施行25年的旧固废法相比,新固废法主要变化有哪些?
刘建国:
首先,关于农业固体废物,我们之前对固体废物的定义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但不包括农业固体废物。 此次新固废法中增加了农业固废,意味着对其管理也会有要求,也就意味着出现“我们的城市像欧洲,我们的农村像非洲”的情况会改变。 农村固废也已经到了有法可依的时代。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变化。
二是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指将生产者对其产品的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理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 新固废法明确了这一制度,对于报废汽车、铅酸蓄电池等产品废弃物以及塑料瓶、易拉罐、玻璃瓶等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具有重要意义。等,将为他们的回收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对废弃农药包装回收采用押金制度,10月1日起实施。推动形成垃圾处理长效机制。
董庆银:
在危险废物管理义务方面,新固废法对危险废物相关加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2013年,《关于“两高”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正式施行。 2016年,我国发布新修订的司法解释,明确了环境污染犯罪定罪量刑的具体标准。 对于不符合刑事标准的环境污染行为,新固废法明确了行政拘留条款,对相关企业的管理者施加了严厉的制裁。
新固废法中,生活垃圾管理相关内容更加贴近居民生活。 新固体废物法第四章第五十八条提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目前,国内部分城市已出台有关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地方性法规。 在北京,本市居民垃圾处理费标准为每户每月3元。 对于外地来京人员,垃圾处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元。 2元。 新固废法的实施,将鼓励各地研究制定符合各地实际特点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问:新固废法的实施将如何影响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
刘建国:
新固废法以法律形式提出,国家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这是新固废法将对公众日常生活产生的重大影响。 该法修改后,各地将制定相应的规定。 未来,垃圾分类将成为个人的法律责任,而不是额外的努力。
但这只是一项原则性规定。 各地具体实施进度和节奏由各地自行决定,面临的困难也不同。 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已经具备了硬件设施和监管能力。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推广主要是把后端推到前端,提高公民的参与率。 但在其他很多地方,后端条件尚未满足。 他们需要探索的是如何在前端调动公众参与,进而提升过程中的管理水平,从而倒逼后端处理设施能力的提升。 当然,在更多的地方,无论是前端还是后端方面都马马虎虎。 比如后端有一些硬件设施,但距离分类要求还很远; 前端做了一些工作,但很多只是表面工作。 不过,有法可依,各地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因地制宜,切实开展工作。
董庆银:
截至去年底,各城市都制定了推进垃圾分类的地方性法规、指南或方案。 但根据以往上海治理的经验,我个人感觉垃圾分类的推广难度比较大。 最重要的是,改变居民的生活习惯是非常困难的。 新固废法的实施是由点到点逐步铺开。 通过监督和宣传等措施,鼓励公众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实现垃圾分类的目标。
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的过程中,每个城市可能面临不同的问题,都在探索中前进。 新固废法只是规定了一个原则。 至于何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何时实行发电商付费,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或路线图。 它只是规定了一个方向,我们现在必须遵循这个方向。
问: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方面,新固废法为何提出“严惩重罚”?
刘建国:
过去,很多环保法规形同虚设,人们并没有认真对待。 一是我们的监管方式跟不上,二是处罚力度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 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 这也是我们需要吸取的教训。 只有当我们意识到违法会带来难以承受的损失时,企业才会考虑是否要承担风险。
董庆银:
在环境保护管理中,固体废物并未受到足够的重视。 国家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最初重点关注空气和水治理,后来将目光延伸到土壤治理。 对固体废物的关注度并不高。 如此一来,不少企业会觉得新固废法实施过于严格,担心影响利润。 通过对比条款可以发现,不少违法行为都是按照最低罚款10倍的原则设定罚款,最高罚款达到500万元。
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废物时,产生者应对其最终处置承担环境责任,这是理所应当的。 过去我们对这些现实问题缺乏重视,企业也没有承担起环保责任。 但现在,随着环境治理体系的完善,这些责任仍然要承担。 我认为对于一些遵守法律的企业来说,他们的成本不会增加。
问:在固体废物进口管理方面,新固废法不再将固体废物分为禁止进口、限制进口和非限制进口三类,并规定国家将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 这会给生产企业带来什么后果? 影响?
刘建国:
新固废法提到要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这里就提到了“逐步”二字。 由于不同类型的垃圾具有不同的环境危害和资源利用价值,虽然目标已经明确,但实施过程不会“一刀切”,会具有灵活性和灵活性。
这一规定将对严重依赖进口固废原料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产生较大影响。 过去,这些行业大多依赖国外“价廉物美”的原材料。 为什么企业愿意使用国外原材料而不愿意使用国内原材料? 或者是因为国外的质量更高。 这个“嘴”被堵住后,国内原材料供应商将被迫提高质量。 从长远来看,这是一个重新洗牌的过程,未来我们的产品质量会得到提高。
董庆银:
2017年,国务院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严格固体废物进口管理,逐步停止进口可替代固体废物到2019年底,国内资源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规划》出台的背景是,从国外进口的固体废物不一定是100%资源化,会含有一些不具有资源利用价值的夹杂物。 此外,国外资源的进口导致国内可再生资源被焚烧或填埋,阻碍了国内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 自《规划》颁布以来,已有近三年的过渡期。 新固废法提出要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这也是有一定基础的。
固体废物零进口的要求确实会影响一些生产型企业的经营模式。 但我认为未来可能会有废物以另一种形式进口的情况。 比如废纸不能进口,但废纸回收的纸浆有一个标准,符合这个标准就可以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