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一体化

推动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

生态与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也是一项长期、系统、复杂的工程。 农工党中央在向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交的提案中提出,京津冀生态环境共建、联防、联治。河北省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建议推动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一体化,推进共建、联防、联治,共同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区体系。

农工党中央认为,由于历史原因,京津冀地区大气环境质量在全国地区中仍然较差。 产业结构过于陈旧粗放、能源结构过于煤炭化、运输结构过于柴油卡车等结构性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解决。 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导致产业布局缺乏区域协调,大气污染区域传导效应明显,“绕城”现象日益显着(2017年天津市PM2.5来源分析结果) 2020年显示,超过30%的PM2.5来自区域交通)。

此外,多年来,海河流域以全国1.3%的有限水资源承载着全国10%的人口,以及北京、天津、河北。 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海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达到106%。 水资源的过度开采,挤压了生态环境大量的水资源。 海河流域水资源和水生态形势严峻。

此外,京津冀地区的重要生态功能尚未得到足够重视。 京津冀地区所在的华北平原,是我国地理地貌类型最多样化的地区。 每年迁徙季节,大量鸟类在此停留。 然而,京津冀地区的重要生态功能尚未得到足够重视。 在国家级重要生态功能区名录中,京津冀地区仅有河北省28个县级行政区上榜。

此外,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机制于2015年11月才建立,区域联合执法仍缺乏合力。 近年来,三地生态环境部门每年轮流召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重点工作会议。 但区域联合执法仍缺乏系统的法律支撑。 存在地区间执法标准不一致、执法依据不一致、执法证据互认及时性差、区域联合执法机制缺乏合力等问题。

为此,农工党中央在提案中提出:

一是推动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一体化。 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为基础,推动国家有关部委研究制定京津冀协同发展中长期战略规划在新时代背景下。 规划以高峰为约束,确定区域产业结构、产能规模、产业布局、能源消费总量、能源结构、水资源配置等; 研究制定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中长期战略专项规划。

二是以污染减排、碳减排为重点,协调推动区域结构调整。 以碳达峰、碳中和为重要抓手,把污染减排和碳减排摆在更加突出的优先位置,统筹规划、统筹部署、统筹推进、考核。 建议国家层面建立重大项目区域会商联审机制,协调区域重工业产能配置,统筹规划项目布局,实现污染影响“区域优化”。 加强大气污染协同治理,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区域联合预警预报机制和应急长效联动机制。 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挥发性有机物、臭氧联合监测,推动建立臭氧污染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三是继续深化区域水生态合作。 完善流域管理上下游联动机制,建立京津冀跨境河流、湖泊、海湾长效制度。 推动建立以生态流为基础的海河流域水资源配置机制,努力确保入江河流有“水”。 按照国家要求,实施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管理,统筹建立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 针对渤海作为封闭海域、海水交换能力差的特点,成立了环渤海专门统一协调管理机构,进一步推进渤海综合治理。

四是共同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区体系。 建议京津冀整合优化各自生态保护区特色和典型区域,联合申报国家公园,分阶段、分步骤共同构筑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探索跨区域生态保护。 ——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机制,逐步形成大中型自然保护区体系。

五是推进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监管一体化。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框架下,梳理了京津冀地区各地区的权责清单,建立了责任清单。 推动完善跨境联合执法、跨界执法机制,加强联合检查执法。 针对“飞地”监管问题,推动建立“飞地”生态环境联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飞地”联合执法体系,妥善化解“飞地”环境障碍管理系统。

(中国发展和改革报记者 任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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