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城空气质量最差排名北京天津并列倒数第十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8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今年6月,74个城市中排名相对较差的后10位城市分别是:唐山、邢台、邯郸、济南、保定、郑州、太原、廊坊、衡水、和天津(北京、天津并列倒数第10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当日通报了2016年6月全国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状况。显示,6月,空气质量排名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依次是珠海、中山、海口、厦门、深圳、江门、舟山、惠州、南宁和丽水。

监测表明,北京市优良天数比例为36.7%,同比降低6.6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为O3和PM2.5。PM2.5平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8%;PM10平均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5%;SO2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NO2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4%;O3超标率为63.3%,同比升高18.5个百分点。

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4.7%,同比降低0.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PM10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8%。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48.3%,同比降低6.1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5%;PM10浓度为8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0%;O3超标率为46.4%,同比升高16.3个百分点。

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9%,同比升高7.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今年以来PM2.5和PM10浓度首次均达到国家二级年均浓度标准;O3超标率为15.1%,同比降低6.0个百分点。

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7.0%,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PM2.5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年均浓度标准;O3超标率为3.0%,同比升高3.0个百分点。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环境保护部了解到,今年5月,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47件,罚款数额达4532.129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714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230件;移送行政拘留共332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195件。

与4月情况相比,适用限产停产案件数量上升39%;适用查封扣押案件数量上升25%;移送拘留案件数量上升18%;按日计罚案件数量持平,罚款数额增长10%;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基本持平。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新疆、黑龙江、辽宁等地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查处有较大突破。其中,葛洲坝新疆供热有限公司因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被新疆乌鲁木齐市环保局按日计罚800万元。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脱硝设施未建设,污染物超标排放,被黑龙江鸡西市环保局按日计罚300万元。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因污染物超标排放被辽宁省大连市环保局分别按日计罚2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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