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东
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一级专家
深度参与全球能源治理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途径。 这是维护全球和中国能源安全的必然要求。 也可以为中国能源转型创造更好的内外部环境,也是提升中国国际影响力的重要舞台。
深度参与全球能源治理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
一是缺乏顶层设计。 各级政府、企业、行业组织各自的角色和目标不明确,协调不够,制度缺乏顶层设计。
其次,国际国内能源合作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中国的国际能源合作大部分是对话合作和一般合作。 外国投资者对中国石油工业特别是上游领域的参与程度不深,这对中国国际能源合作的互惠原则提出了质疑。 中国的海外能源投资仍处于起步阶段。 如何在全球范围内通过更有效的投资和更灵活的合作方式获取资源,促进国内外技术和项目的交流,仍需不断探索。
第三,在国际油气贸易中缺乏话语权。 国际油气贸易合同中的“目的地条款”、“照付不议”等模式在油价大幅波动时凸显其不合理性,风险主要由消费国和进口国承担。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原油进口国,在国际石油市场上议价能力不足。
四是应对风险能力不足。 中国国际治理人才不足,相关培训和支持机制还不完善。 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有待加强。
深度参与全球能源治理的建议
一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利用各种国际平台提出中国方案
中国政府与欧佩克、国际能源署、国际能源论坛等国际能源组织以及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组织建立了沟通渠道应通过常态机制协调,积极参与国际能源组织改革进程,影响国际能源规则修订,利用多种渠道提出中国完善能源治理方案。 要积极发挥IEF的沟通协调作用,推动新兴国家与IEA的合作,推动中国与IEA、OPEC的沟通协调与合作,逐步增强中国等新兴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全球能源治理,使全球能源治理朝着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
二是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构建能源合作命运共同体。
“一带一路”倡议是促进全球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重要合作平台,为全球治理提供了新路径、新动力。 能源合作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能源外交的重要手段。 但在投资保护、双边税收、贸易、准入、舆论环境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亟待改进和完善。 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建立能源合作论坛,协调政策机制,管控投资风险,构建能源合作命运共同体,实现区域能源合作与全球能源治理对接,推动全球能源治理体系完善。
三是加强国家顶层设计,明确全球能源治理各方角色分工。
中国深度参与全球能源治理,需要加强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强协调。 围绕能源投资与贸易规则、能源转型与气候变化应对、能源数据统计、新能源技术推广、能源应急协调保障等职能,建立健全全球能源治理政府机构。 明确主要大型企业在落实国家战略政策、实施国际能源合作中的角色分工,统筹国家战略和企业利益。 在规划项目组合时,必须考虑战略项目和盈利项目。 中国企业在境外能源投资中要弘扬“团队走出去”精神,相互支持。 行业协会、地方商会等各类组织要发挥好指导、沟通、协调和服务作用。
四是继续推动能源转型交流,与世界各国分享技术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动我国能源转型发展的战略思想,即“四革命一合作”。 能源转型和转型升级发展站在新起点。 化石能源清洁、清洁能源规模化、能源供应智能化。 这是传统能源转型升级的三种路径。 能源转型是艰巨、复杂、长期的,需要国家在宏观政策、法律法规、财政金融、资本投入、技术研发等方面建立完整的体制机制。 要继续加强国内能源改革,加快清洁能源立法,完善减排激励政策,强化环保监督和责任追究。 要加强重大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创新,合理引导投资,拓展多元化投资渠道,增强投资成果转化。 中国在发展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效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等方面取得了显着的技术进步,引起世界瞩目。 我国还需要加快能源优质高效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进程,积极深入地与世界各国进行技术成果交流,推动绿色能源技术推广应用。
五是加强人才培养和风险防控,提升我国在国际能源治理领域的软实力。
缺乏具有国际视野、透彻理解国际法的人才,是我国深度参与全球能源治理的一大瓶颈。 政府层面,要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 企业层面,特别是国有企业,迫切需要打破人才流动的各种障碍,注重青年人才的选拔和培养。 要全力支持、关心、帮助进入国际舞台的人才。 中国企业还需要提高国际能源合作中的风险防范能力。 油气合作项目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涉及技术、资金、人员、金融、税收、环保、舆论等风险,面临诸多复杂因素和不确定性。 除了常规的技术和业务风险评估外,还需要深入了解当地的历史文化背景、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加入的国际组织和协议、外商投资纠纷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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