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八项强化措施全面治理大气污染

廊坊日报讯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市制定了《廊坊市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八项措施》,确定了八项强化措施,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土地利用等。 结构,努力实现污染减排和减碳协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十四五”期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良好开局、良好开局奠定基础”。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坚持“控增量、去库存、增效益”的原则,采取煤炭综合削减措施,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对新建用煤项目实行减量(等)替代政策。

有效减少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 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和能源消耗提升行动,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

继续做好农村清洁取暖和散煤治理。 巩固清洁取暖替代成果,开展清洁取暖替代质量安全“回头看”行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供暖期间居民“煤改气”天然气价格政策,供热售电实行峰谷电价。 严格散煤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监管,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散煤复燃问题。 加强电厂、水泥企业炉前煤质监控,安装炉前视频监控系统,实行人员驻厂制度,严禁使用劣质燃料。

优化运输结构,加强柴油货车管理。 大力调整运输结构,继续推进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6月底前完成收尾工作,鼓励淘汰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鼓励新增以及新能源机械的升级改造。 定期开展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标准全覆盖,全面推广重型柴油车加装尾气过滤装置。 扎实开展道路检查、房屋检查、遥感监测等,实现超标车辆排放检查、保养维修闭环管理。 定期动态更新重点用车单位名单,对进场车辆实行电子台账动态管理。 建立健全便利交通、停车优惠等新能源汽车使用激励政策,推动充电桩、加氢站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继续严格道路扬尘污染治理。 增加交通要道低尘机械化湿扫、洒水清洗频次,加大散货运输车辆杂物监测打击力度,加强公路路段清洁养护,实施“以克为标”清洁” 监督体系。

加强建筑施工和城乡暴露地面扬尘控制。 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完善绿色扬尘管控体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建筑工地。 加强监督执法,加大城市公共区域绿地建设,加强大型汽车停车场、商贸物流园区等裸露地面和暂时无法开工的建设用地硬化绿化,有效防控粉尘污染。 以市县为单位完成生活垃圾发电全覆盖,科学建设建筑垃圾倾倒场。

加强臭氧污染统筹治理。 加强VOCs、NOx协同控制,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管理,加快补齐臭氧治理短板。 加强VOCs相关企业精细化管控,完善源头、过程、末端VOCs全流程管控体系。 全面清理和取缔市县建成区露天烧烤,严防反弹。 加强餐饮油烟等日常源VOCs管理。

严禁定期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 建立秸秆禁烧长效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红外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等秸秆禁烧大数据平台作用,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公众禁燃意识。 严格执行全市、全天候、经常性禁止销售、燃烧、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记者苗跃平、通讯员卢艳丽、编辑李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