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管理必须坚持四化

《固体废物法》(2020年修订)第四条规定,“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一篇文章认为,垃圾管理只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三化”还不够,还要加上“社会化”,即垃圾管理要坚持“四化”; 其次,我觉得社会对“减量化”和“无害”的理解有点狭隘。 需要澄清; 第三,我想强调的是,废物管理必须构建“资源-废物-资源”和“正生产-反生产-正生产”的闭环模式,所以我写了这篇文章。

废物管理必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社会化“四化”原则。 全社会应采取措施减少垃圾的产生,促进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减少垃圾和垃圾处理的危害,构建资源保护和“资源—垃圾—资源”和“资源—垃圾—资源”的闭环。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是“正生产-反生产-正生产”。

减量化是指减少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和排放的垃圾量。 不仅指狭义的源垃圾减量,还包括广义的排放垃圾处理过程中“二次垃圾”的减量; 而且,减量不仅关注垃圾产生量,更关注垃圾排放量。 垃圾产生者应通过回收产生垃圾的资源来减少垃圾(无用垃圾)的排放量。 垃圾是资源消耗的产物。 生产生活过程要少消耗资源,少排放无用垃圾。 垃圾管理必须优先考虑并尽可能减少。

回收利用是对废弃资源的回收利用,包括物质利用和能源利用。 资源在一定条件下就失去了使用价值,成为垃圾。 这就是“资源变成垃圾”的过程; 改变条件可能使垃圾重新获得利用价值,成为生产、生活的原材料、燃料等资源。 这就是“垃圾”的过程。 “转化为资源”的过程; 这说明垃圾在来源和去向上都具有资源属性。 垃圾管理要加强垃圾资源化利用,构建“资源-垃圾-资源”的资源保护闭环。

无害化是指垃圾处理必须对生态、环境、资源、健康、生命无害。 狭义上是指垃圾处理必须是无害化的。 广义上讲,是指垃圾处理的整个过程必须是无害的。 垃圾本身就有污染,垃圾处理过程也存在“二次污染”。 垃圾管理必须是无害的。

社会化是指整个社会。 党政机关、群众、企业、社会团体、媒体(以下统称党、政、群、企业、社会、媒体)等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与废物管理。 一切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 “资源变垃圾”给各单位和个人带来负面影响。 “垃圾变资源”惠及各单位和个人。 这说明垃圾是社会化的,垃圾管理需要社会化。 。

可见,垃圾管理关系到生命、生产、生活、生态“四民生”。 垃圾管理的根本任务是推动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共同推动垃圾处理行业发展,构建“商品正生产-垃圾处理反生产-正生产”的循环经济发展格局货物”; 目的是实现废物妥善管理,即实现废物妥善处置和废物管理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保障社会福利,服务生产生活。 废物管理既是一项经济活动,也是一项社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