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6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通知,就《关于推进绿色低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
《意见》提出,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积极学习国际先进经验,鼓励试点,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探索形成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低碳修复典型经验。 和案例。 不断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将土壤污染风险管理与修复与城乡规划和项目建设管理流程有机结合,强化绿色低碳修复的实践应用,提高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调控,推动高质量发展。
充分考虑土壤污染情况和风险水平,结合留白增绿的相关安排,合理规划土地利用,保障人体健康。 鼓励优先规划农药、化工等重污染地块,拓展生态空间。 对暂时不开发利用的关闭搬迁企业地块,要抓紧落实制度管控、工程管控、土地复绿等措施,强化污染治理与土壤碳汇联动。 因地制宜推动严格控制的农用地退耕还林还草增加外汇,借势研究利用废弃矿山、采煤塌陷区破损土地、封闭垃圾填埋场、污染土地、规划建设新型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能源项目。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进绿色低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土壤污染风险治理和修复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污染减排减碳》根据《协同增强实施方案》要求,我部组织起草了《关于推进绿色环保的指导意见》 《土壤污染低碳风险管控与修复(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可在本站(.cn/)“意见征集”栏目中搜索、查阅。
各政府机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请将相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至我部门,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任静、常芳芳
电话:(010)65645698、65645693
传真:(010)65645732
邮箱:wrdk@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关于推进绿色低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3.关于起草《关于推进绿色低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 年 6 月 24 日
(此事已向社会公开)
关于推进绿色低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的总体要求,积极推动减污与减碳协同,切实推进绿色低碳碳风险管理与土壤污染修复(以下简称绿色低碳修复),深入打好保卫净土、建设美丽中国的攻坚战。 提出以下意见:
一、理念首先加速土壤修复绿色低碳转型
(一)大力培育绿色低碳修复理念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优先的方针,大力宣传培育绿色低碳恢复理念,鼓励土地使用权人、行业协会、从业人员和个人、非营利组织积极参与绿色低碳修复。 倡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带头践行绿色低碳修复理念。 在保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目标的前提下,土壤污染修复过程更加注重节能和资源高效利用,实现环境净效益最大化,减少碳排放。 最小化。
(二)系统推进污染减排协同增效
以污染减排和碳减排协同效应为导向,以加强系统规划、优化监管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完善保障措施为手段,加强碳减排、污染减排、绿色发展的目标协调和机制协调。拓展、增长、任务协同,推动绿色低碳修复全过程污染减排和减碳协同,提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绿色低碳水平。
(三)持续推进绿色低碳修复实践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鼓励先行先试,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探索形成可推广的绿色低碳修复典型经验和案例。被复制和推广。 不断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与城乡规划、项目建设管理流程有机结合,强化绿色低碳修复的实践应用,提高土壤污染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抓好疫情防控,推动高质量发展。
(四)逐步建立绿色低碳修复评价评价体系
重点体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全过程绿色低碳水平,建立绿色低碳修复指标体系,制定定性和定量评价方法。 编制绿色低碳修复相关指南,建设本地化数据库,开发适用于土壤污染风险控制和修复全过程的环境足迹评估工具和碳核算方法。
2、提高全过程绿色低碳修复水平
(一)妥善规划污染土地利用
充分考虑土壤污染状况和风险水平,结合留白、绿化相关安排,合理规划土地利用,保障人体健康。 鼓励优先规划农药、化工等行业污染严重地块,拓展生态空间。 对尚未开发利用的关停搬迁企业用地及时采取制度管控、工程管控、土地复绿等措施,加强污染治理和土壤碳汇,增强协同效应。 因地制宜推进严控农用地退耕还林还草增汇,对废弃矿山、采煤塌陷区破损土地、封闭垃圾填埋场、污染土地利用进行研究规划打造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新技术。 能源项目。
(二)准确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价
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和监管,全面提高土壤污染调查评价水平,促进多学科、多方法、多手段调查技术融合,准确描述污染范围和程度。 根据现场检查数据,制定动态工作策略,及时优化调查工作计划。 通过现场快速筛查技术提高调查准确性和效率。 对于大型、复杂的污染地块,可以根据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和有效暴露剂量,科学选择风险评估方法和参数,合理确定修复控制目标,避免过度修复。
(三)注重风险管理、修复、绿色低碳设计
将能源消耗、物耗、温室气体排放纳入方案比选指标体系,以节能和能源高效利用为重点,加强工艺设计,优先考虑原位修复、生物修复、自然修复等。管理、控制和恢复项目应对极端气候事件和灾害等气候变化的能力设计。 鼓励现有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同时实施生产、管控和抢修。 在守住底线的前提下,土壤风险管控、修复与后续建设项目同步设计,最大限度减少排放、降低能耗,提高修复质量和效率。
(四)积极探索风险管理和修复项目的最佳管理措施
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实施中,努力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 应用高效装备产品,优化升级关键用能工艺和设备,优先使用绿色低碳修复材料,因地制宜提高可再生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科学设定并动态调整工艺参数,降低资源消耗水平。 加强施工过程标准化、精细化管理,鼓励使用视频探头、在线监控等可视化、智能化监控手段,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加强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的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对地下水、周边水体、大气造成污染。 在有效防止二次污染的前提下,推进修复后土壤生产和资源利用生态功能重建。
(5)跟踪并开展修复后的风险控制和可持续管理
动态分析判断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的长期效果,跟踪监测土壤和地下水特征污染物变化,严格执行地块风险管控相关规定,优化调整长期监测及时制定预案,并建立审核机制。 恢复后的土地在适宜的条件下可以及时复绿,增加土壤的固碳沉降作用,恢复土地的生态功能,实现可持续利用。
三、全面强化绿色低碳修复技术支撑
(一)加强绿色低碳修复领域基础研究
加强土壤复合污染多介质协同治理和绿色低碳修复领域科技研发的系统布局,利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巩固污染物跨介质界面迁移土壤自然生态过程和人工强化修复作用下的生态地质环境效应。 ,碳输运和转化规律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基础。
(二)关键技术材料及装备研发
聚焦绿色低碳修复关键问题,加快绿色低碳修复关键共性新材料、装备科技攻关。 开发和应用环保风险控制和修复材料,提高材料的长期有效性、效率和安全性。 开发推广低排放、低能耗的新型抢修装备,提高装备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程度。 用清洁能源替代升级不符合能耗标准的传统修复设施,鼓励将绿色低碳修复相关内容纳入国家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
(三)加大技术集成和工程示范
坚持需求导向和交叉融合,发展绿色低碳修复集成耦合技术,着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推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精细表征、复杂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组合优化、推动利用基础研究成果引导项目 项目实施形成了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系统解决方案和综合示范项目。 比较、选择和整合适合不同场景的绿色低碳技术体系,开展中长期跟踪模拟和评价,促进土壤健康管理和生态功能改善,增强土壤固碳汇能力。
四、完善绿色低碳修复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多元化协作机制
加强绿色低碳修复工作规划部署,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金融、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各地、林业、草原将共同推进绿色低碳修复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土壤修复+工程建设模式,按分工落实管理责任,推动土壤污染修复领域向绿色低碳发展。
(二)建立绿色低碳修复经济激励机制
各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资金和政府采购活动加强引导,树立绿色低碳修复理念。 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气候投融资等市场化资金以及国际贷款和赠款资金支持渠道,通过多种资金来源保障和支持绿色低碳修复项目的实施和创新机制。
(三)扩大绿色低碳修复能力建设
开展绿色低碳修复能力建设,建立经验交流机制,提高信息管理水平,增强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绿色低碳修复监管能力,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强化行业引领作用,培育绿色低碳修复龙头企业,提高从业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四)开展绿色低碳修复宣传教育
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六五”环境日、世界土壤日、全国低碳日等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土壤保护生态环境科普。 通过多种沟通渠道和方式,宣传普及绿色低碳修复知识和政策,发布典型示范,全面提升社会和行业绿色低碳修复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