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参加了10月27日的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的刘友宾主持了会议。在会上,我向大家介绍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回答的问题。具体如下:有人问到,全国碳排放运行情况如何,碳市场发挥了什么作用,下一步还有什么计划?我回答道,截至2022年10月21日,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96亿吨,累计成交额85.8亿元,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有序。在保持碳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我们将逐步拓展全国碳市场的行业覆盖范围,丰富交易主体、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还有人问到,中国今年是否会考虑重启CCER,以满足碳市场运行过程中对CCER的需求?我的回答是,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力争尽早启动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的工作。我在10月27日参加了生态环境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回答了一些问题。以下是其中的几个问题回答:有人问到,碳壁垒正在成为国际贸易中的新技术壁垒,电池、光伏等产业面临出口产品的碳足迹合规风险,请问我国如何建立这些行业的碳足迹评价标准并开展认证?对此,我们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的方法,研究产品碳排放核算通则和重点行业产品碳排放的核算细则。二是推动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基础数据库。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我国产品碳足迹、碳标签的制度研究,推动相关制度的建立。还有人问到,我国气候投融资目前的发展情况如何?在推进气候投融资发展方面,生态环境部采取了哪些举措?此前,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目前,我们已经出台了相关指引和政策文件,推动积极开展气候投融资工作,支持碳减排等低碳发展项目,推动投融资市场的绿色转型。另外有人问到,生态环境部等三部委公布《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该方案能解决目前存在的什么短板?我们的方案考虑了多个方面,主要包括:加强碳排放统计,建立全社会排放清单;优化碳交易和碳市场,促进碳减排;完善碳减排考核,落实碳减排目标;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促进绿色发展。这些举措将有助于建立一个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解决当前碳排放统计体系中存在的一些短板问题。我作为生态环境部的代表,在某场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了一位记者的提问,问题是:“一年来全国碳排放运行情况如何,怎么评价一年来碳市场发挥的作用,下一步还有什么计划?”我回答道:“非常感谢你的提问。自2018年以来,我部一直在从制度、设备、数据管理和能力建设等多个方面积极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上线。经过第一个履约周期的建设和运行,全国碳市场已经建立起了基本的框架制度,打通了各关键流程环节,初步发挥了碳价发现机制作用,有效提高了企业减排温室气体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能力和意识,实现了预期目标。”截至我回答这个问题的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全国碳排放配额的累计交易量已经达到了1.96亿吨,累计成交额也达到了85.8亿元,市场运行整体平稳有序。为了解决碳市场运营初期存在的数据质量问题,我们向社会公布了相关调查报告,并采取了改进措施。未来,我们仍将继续完善碳市场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运行效率和质量,同时探索开展碳交易衍生品和区域间联通等措施,进一步拓展碳市场功能。另外,我们还将进一步强化规范和监管力度,防范市场风险和不规范行为,确保碳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作为生态环境部的代表,我回答了一位媒体记者的问题:“会公开四家机构碳排放报告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开展专项监督帮扶,严厉查处各类数据造假行为,产生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在全面总结第一个履约周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们正在抓紧推动新履约周期的各项准备工作,相关配额分配方案将于近期公开征求意见。”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扎实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首先,我们将逐步完善全国碳市场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特别是积极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出台,同时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技术规范。其次,我们将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数据质量是全国碳市场的生命线,我们将采取零容忍态势严控、严查、严惩,保持对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的高压治理力度,切实提升数据质量。与此同时,我们将持续完善核算报告与核查相关技术规范,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的日常监管机制,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全国碳市场监管平台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征信惩戒的管理机制,确保碳交易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作为生态环境部的代表,我回答了中国日报记者的提问:“中国今年是否会考虑重起CCER,以满足碳市场运行过程中对CCER的需求。”我们正在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这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有益补充,包括一个强制市场和一个自愿市场。启动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我们的重要工作,将有益于推动碳市场的稳定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研究制定相关的交易管理办法和配套制度规范,以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和交易规范程度。我们也将加强市场主体能力建设,对市场主体开展系统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的综合能力。总之,我们将继续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重点推进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的健全、数据质量管理的强化、市场功能的进一步完善和市场主体能力建设的加强等方面的工作,通过更好的发挥碳市场的激励约束机制作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感谢大家的关注!我作为生态环境部的代表,认为全国统一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对于推动碳市场的稳定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是至关重要的。目前,我们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的要求,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首先是制度设计方面。我们制定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参与各方权责,并将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统筹。这样有利于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也为社会和企业参与这项工作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其次是配套制度规范方面。我们正在同步推进项目开发指南、审定与核查规则、注册登记和交易规则、方法学等重要配套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研究,力争构建起规范高效、公平公开的市场监管体系和严谨科学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最后是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们组织开展了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的交易系统建设,为市场稳定启动和运行搭建可靠的公共基础设施。总之,我们将不断努力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增强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在碳市场中的作用,持续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作为生态环境部的代表,我们将加快推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的各项工作,力争尽早启动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我们将切实维护市场的诚信、公平、透明,强化社会监督,发挥好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作用,确保市场运行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南方周末记者在问我们如何建立电池、光伏等产业的碳足迹评价标准并开展认证。我们认为欧盟制定的碳边境调节机制实际上是设置了新的准入门槛,会导致我国相关产品出口难度增加。我们反对以气候变化为名设立的任何形式的贸易和技术壁垒,这样做在道义上站不住脚,在实践上也不利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目前,我们正在积极探索开展碳足迹评价工作,建立行业的碳足迹评价标准并进行认证。我们将会秉持科学开放的原则,与国际社会合作,加强与欧盟、美国等相关国家和组织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国际碳市场的合作共赢,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事业的发展。作为生态环境部的代表,我们认为在实现“双碳”目标的工作需求下,开展碳足迹评价工作是十分必要的。这有利于强化企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主体责任,提升品牌价值,并增强公众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意识。此外,建立碳标签制度等一系列工作还可以营造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国重点产品出口和提升相关产业国际市场竞争力。我们在碳足迹和碳标识领域已经开展了一些探索,并且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发布了包括LED照明、电视机、微型计算机等产品碳足迹评价的团体标准。然而,在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也明确提出需要建立重点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等标准,探索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在这个方面,我们仍然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做。初步考虑,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工作。首先是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的方法,研究产品碳排放核算通则和重点行业产品碳排放的核算细则。我们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推进重点行业产品碳排放核算细则方法研究和发展,完成相关政策制定和标准管理。其次是建立实施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的制度体系。我们将引导相关企业认识碳足迹评价的重要性,推进重点行业和企业碳排放核算工作,建立企业碳排放数据报告制度和公示机制。最后是推动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体系。我们将按照世界先进标准和本国国情,研究建立符合我国特点的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评价标准,推动相关行业协会发布标准,同时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实施和认证工作。总之,我们将继续开展碳足迹评价工作,推动碳标签制度等一系列工作的落实,努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加快构建美丽中国和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作为生态环境部的代表,我想和大家分享我们在推进气候投融资发展方面所采取的措施。为了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和落实双碳目标,我们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着力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的领域。在推进气候投融资发展方面,我们做了许多工作。首先,我们与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多部门协调配合,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气候投融资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建立财政和金融政策激励机制等具体措施。其次,我们积极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在试点过程中,我们将重点关注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领域的优质项目,探索多种融资模式和创新性的投融资方案,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气候投融资领域的支持力度。此外,我们还将继续推动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基础数据库,实现对产品碳排放情况的全面掌握。同时,我们将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我国产品碳足迹、碳标签的制度研究,推动相关制度的建立。最后,我们也将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更加适应国际贸易新形势、新规则的认证体系,开展灵活务实的多双边合格评定的互认合作。这些举措将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也将促进气候投融资工作的健康发展。谢谢。门继续深化气候投融资工作,落实好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我们将关注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的重点领域,在试点过程中探索多种融资模式和创新性的投融资方案。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支持试点地区围绕参与气候投融资的主体,形成多方参与的合作机制,发挥好各方优势,协同推动气候投融资项目的落地实施。二是引导保险机构、银行等企业加强气候变化风险管理,提升气候保险、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等业务创新能力。三是支持人才队伍建设,培育涵盖气候科学、金融学、环境政策等领域的高水平人才,并促进行业专业化和国际合作。此外,我们还将积极探索前瞻性领域的投融资合作机制,例如碳市场等,努力引导更多资金在气候投融资领域流向。同时,我们也将开展气候投融资专业委员会的相关工作,组织行业普及宣传和研究探讨,在政策制定、标准发布和技术创新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综上所述,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化气候投融资工作,推动形成多方面协同推动的工作格局。我们将落实好各项工作,以促进我国实现双层碳目标,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献力献策。进一步深化气候投融资的工作,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第一,我们将引导试点地方搭建“政银企”信息对接平台。我们将指导试点地方积极挖掘和培育气候项目,推动地方建立本区域的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并规范项目的入库标准,确保入库项目的质量,打造气候项目和资金有效对接平台。第二,我们将指导地方加强相关项目的碳核算和信息披露。我们将指导地方对相关投资项目碳减排的效果开展核算,同时不断提高数据质量,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披露气候相关信息,加强碳排放信息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第三,我们将鼓励试点地方加快培育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我们将加大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和引导,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评价,鼓励金融机构推出基于碳减排量的创新投融资工具和服务模式,发挥社会和市场的力量。第四,我们将支持试点地方强化企业和金融机构能力建设。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为试点地方提供支持,推动企业和金融机构加强气候投融资领域的培训和知识传授,提高其气候变化风险管理、绿色金融等能力,促进行业专业化和国际合作。第五,我们将推动气候投融资标准化工作。我们将指导试点地方遵循标准规范,加强与国内外标准体系对接,推动气候投融资领域标准的共识和应用,打造规范化、透明化、可比较的气候投融资市场。我们将全力支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发挥气候投融资的作用,促进可持续发展。样,这也是我们制定《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的考虑。该方案主要有以下几个亮点。首先,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逐步实现全要素、全过程、全覆盖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其次,推进碳排放核算相关技术和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核算数据精准度。再次,大力推进碳排放信息公开和数据共享,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流和协同,保证数据的公开透明和精准可靠。最后,建立健全的碳市场和碳衍生品市场监管机制,提高碳市场运作与监管效率,推动实现碳减排的效果。通过建立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我们将有力解决许多目前存在的短板。例如,可以深入分析我国碳排放的来源和规模,为制定“双碳”目标和研究应对气候变化措施提供重要依据;可以准确统计和核算碳排放量,为建设碳交易市场和推广碳定价提供可靠数据;可以加强碳排放数据监管,为开展碳排放强制性报告、排污许可管理和环境保护税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总而言之,制定《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是化解我国碳排放问题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中和目标的一项重要工作。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设落到实处。
在我看来,碳排放统计核算是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基础性工作。由于涉及到社会生产生活各个领域和行业,门类非常多,所以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今年4月,发改委、统计局和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这个方案部署了建立全国和地方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完善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机制,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完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机制这四项重点任务。除此之外,方案还提出了夯实统计基础、建立排放因子库、应用先进技术、开展方法学研究、完善支持政策等五项保障措施。在未来的工作中,生态环境部将与各个部门合作推动工作,重点做好行业企业和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相关工作,推进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做好相关的支撑保障工作,和有关部门一道共同推动把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设落到实处。这个方案不仅是四个重点任务,五项保障措施,还对组织协调、数据管理和成果应用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对推动碳排放统计核算的建设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我们必须努力,以建立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为目标。
为实现“双碳”目标和应对气候变化,我们必须努力,以建立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为目标。这个核算体系将涉及到社会生产生活各个领域和行业,门类非常多,核算方法也是多样的。因此,我们需要一个标准的、可信赖的、精准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来为“双碳”目标和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数据依据和基础保障。未来,我们必须在夯实统计基础、建立排放因子库、应用先进技术、开展方法学研究、完善支持政策等五项保障措施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建立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同时,要加强组织协调、数据管理和成果应用,确保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的质量、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