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心城区垃圾分类覆盖率实施方案90以上

湖北省十堰市日前发布了《2023年十堰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旨在到2023年底,中心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90%。除此之外,茅箭区二堰街道、张湾区红卫街道将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而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光明社区,则是垃圾分类省级示范社区,并将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新增茅箭区二堰桥社区及吉祥社区,张湾区周家沟社区和铸一社区。

为实现上述目标,十堰市中心城区将重点开展推动垃圾源头减量、做好中心城区垃圾分类、全面开展示范创建、推进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开展无害化处理攻坚提升行动以及推动分类共同缔造等任务。

具体而言,在推动垃圾源头减量方面,十堰市倡导“光盘行动”,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规定,确保消费者适量消费。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

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查处,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等相关规定,以减少不必要的包装浪费。同时,应减少或限制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在旅游、住宿等行业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理念。在办公场所方面,应倡导绿色办公,并积极推动无纸化办公,鼓励广大企业使用再生纸制品和其他环保产品。

在垃圾分类方面,应做好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工作,力争进位提档。运用因地制宜的方式,逐步推广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到2023年底,中心城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90%。同时,应全面升级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站点,到2023年,中心城区新改(建)生活垃圾分类站点不少于65个,数量达到或更高于5000个的更新生活垃圾分类容器。另外,应积极加快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布局,推进城市集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完善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体系,以避免垃圾混收混运混处。还应不断推进“两网融合”向纵深发展,优化分拣中心的数量、规模和结构,在此基础上试点建设新的威力所能及的城市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应建立一系列回收分拣集聚区,逐步完善各类可回收利用物品的全回收体系,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物等。为确保安全转运,应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及时进行处理,把有害垃圾按分类集中收集,并根据危险废物管理的严格要求进行处理。

在示范创建方面,应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并在区域范围内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试点。到2023年,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社区应增加至5个、垃圾分类治理试点至少达到22个。此外,应深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化,通过在市、区率先避选一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并逐步形成二级示范体系。同时,应推动各类学校结合“荆楚美丽校园”“营养与健康学校”等专项行动,开展富有特色的垃圾分类学校建设活动。

在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方面,应着力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雨污分流整治和积存渗滤液处理,消除渗滤液污染问题,提高填埋场的环保水平。同时,应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监测和预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生态环境的安全和稳定。通过上述措施,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环保治理体系,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进程。应有序推进填埋场封场修复工作,针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安全隐患,展开全面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渗滤液泄漏、填埋气自燃、堆体滑坡、设备爆燃等风险问题,并开展无害化处理等级的评定和复核工作。

在无害化处理攻坚提升行动方面,应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力争到2023年底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含水泥窑协同)占比达到75%以上,以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的目标,同时,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也应达到100%。

在推动分类共同缔造方面,应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启动“垃圾分类我先行、美好环境共缔造”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不断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同时积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楼宇电梯广告等各种宣传手段,特别是新媒体等宣传方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通过这些措施,将垃圾分类理念深入社会和人心,进一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和环保治理工作的积极开展,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