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然自得,秀色中山。在这片热土上,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一份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据悉,2022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高达20.81万吨,然而,共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只有13家。为此,我们振臂一呼,鼓励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和飞灰、表面处理废物(固态及半固态)、含铜废物(固态及半固态)等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空缺的综合利用项目落地。更是鞭策现有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方式向资源化利用方式转变,为环保事业献上我们应有的力量。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
此次公告是对全市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一次深入探讨。借此机会,我们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构建与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担负起责任,实现中国梦!
岁月流转,逝去的岁月,却依旧在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荡。如今,我们发出中山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旨在向社会公开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情况,同时,为社会资本投资提供引导性意见。
每当我们看到全市危险废物产生的数量,总会发出一声叹息,2022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高达20.81万吨,上年度贮存量为0.59万吨,委托利用处置量为20.74万吨,而企业自行利用处置量则仅为0.18万吨。我们的环境已经承受了太多的压力,我们必须立即采取行动。
这些危险废物的种类也让我们感到无奈,HW22含铜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17表面处理废物、HW49其他废物、HW34废酸产废量最多,约占产废总量的86.2%。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而面对这一现实的第一步,就是建立以市内委托利用处置和省内跨市委托利用处置为主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格局。
我们呼吁所有的社会力量齐心协力,共同营造一个绿色、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这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也是我们对未来的承诺。让我们携手并进,为美好的中山,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时光匆匆而过,我们的城市已经拥有1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不含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其中有3家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包括小微危废收运试点单位1家),还有9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以及1家金属冶炼豁免利用单位。
从经营规模来看:
首先,我们的城市共有10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具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已核准利用处置能力达到31.74万吨/年,其中处置能力19.20万吨/年,综合利用能力12.54万吨/年。这些单位在2022年实际接收了16.02万吨(负荷率50.47%),已经完成了16.00万吨的利用处置任务。
其次,我们的城市共有3家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这些单位总核准经营能力为6.35万吨/年,包括废矿物油收集经营单位核准能力5000吨/年,但在2022年并未实际接收此类废物;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单位核准能力9000吨/年,2022年实际接收了46吨废铅蓄电池;而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试点单位核准能力5.95万吨/年,2022年实际接收了0.91万吨/年。我们要努力提高废物回收率,使每一份危险废物都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2年,我市危险废物单类年产生量在1万吨以上的共有4大类,它们是:HW22含铜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17表面处理废物、HW49其他废物。
其中,HW22类危废总产生量已高达6.20万吨/年,主要产废种类为含铜污泥和含铜废液。我们的城市共有4家综合利用处置单位专门处理HW22类危废,综合利用处置能力约为9.52万吨/年。其中HW22固态及半固态类利用处置能力为0.72万吨/年,HW22液态类利用处置能力为8.8万吨/年。虽然HW22类危废(液态)的综合利用处置能力过剩,但是HW22类(固态及半固态)尚存在着缺口等待我们去填补。
另一方面,HW18类危废产生量为5.12万吨/年,主要产废种类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医疗废物焚烧飞灰,以市内处置为主。我们的城市目前有2家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HW18类危废,处置能力为6.09万吨/年。我们要加强废物分类和回收利用,不断优化废物处置方式,共同为创造更美好的城市环境而努力。
危险废物处理是我们城市环境保护的重要部分。尽管我们拥有众多的处置单位,但是我们依然要认识到可能存在的问题。
HW18类危废处置能力可以满足我们城市的需求,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飞灰资源化的综合利用能力空白,有待我们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HW17类危废是我市另一个需要关注的领域,总产生量为4.36万吨/年。尽管我们城市已经拥有了4家综合利用处置单位,综合利用处置能力为1.91万吨/年,但仍然存在着处置能力缺口。我们需要共同思考如何提高HW17类危废综合利用处置能力。
最后,我们需要关注的是HW49类危废,产生量为1.38万吨/年。好消息是,我们已经拥有了4家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综合利用处置能力为2.95万吨/年,满足全市HW49类危废的需求。
总而言之,我们需要关注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存在的问题,并共同努力,优化废物处置方式,让城市环境更加美好。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危险废物的数量不断增加,处置能力也面临诸多挑战。我们必须直面这些问题,抓住机遇,加强投资建设。
当前,虽然我们城市拥有了很多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但仍然存在一些种类的废物处置能力不足,例如固态及半固态类表面处理废物(HW17)和固态及半固态类含铜废物(HW22)。除此之外,我们需要关注综合利用产业链精深加工水平不够、低水平和同质化的竞争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设意见:
首先,我们鼓励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和飞灰、表面处理废物(固态及半固态)、含铜废物(固态及半固态)等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空缺的综合利用项目。我们希望现有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方式能够向资源化利用方式转变。同时,我们不鼓励新建含铜废物(液态)、废酸、废碱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能力盈余的项目。所有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应立足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并遵循就近转移原则。
其次,我们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的企业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我们希望企业能够根据需求对现有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改进。我们需要共同努力,优化危险废物处理项目,为城市环境保护作出积极的贡献。
共建美好的城市环境
为了打造一个美丽、安全的城市环境,我们需要投资者的支持和助力。我们希望能够提升和改造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更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同时,我们也想提醒投资者们,在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时需要理性判断,防范投资风险。我们需要携手共同努力,保护城市环境,为城市居民提供优质的生活环境。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