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能源治理的历史与现状
(一)全球能源治理史
全球能源治理框架主要从解决1970年代石油危机引发的石油安全问题演变而来。 1960年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成立,随后发生两次石油危机,很大程度上刺激了全球能源治理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展。 1974年,国际能源署(IEA)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框架下成立,从而形成了与石油消费国联盟和生产国联盟相对应的治理结构。 1991年,国际能源论坛(IEF)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之间的沟通渠道。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应对气候变化、促进技术转让、加强区域合作等多元化治理目标的推动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1994年生效)秘书处、能源宪章条约( ECT,成立于1998年)先后建立了清洁能源部长级会议机制(CEM,成立于2009年)、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成立于2009年)等一批国际能源治理机构和平台。
(二)全球能源治理的局限性
现有的全球能源治理机制由众多国际组织组成。 国际能源署(IEA)和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分别代表石油消费国和供应国的利益; 国际能源论坛(IEF)是产油国和消费国共同参与的组织,但缺乏法律约束力; 宪章条约 (ECT) 具有高度的法律约束力; 以全球经济治理为主要目标的二十国集团(G20)、世界贸易组织(WTO)等国际组织也参与能源治理问题,但影响有限。
此外,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和清洁能源部长级会议(CEM)是更专业的国际组织,在该领域的影响力更大,但这两类能源在全球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比较小。
现有的全球能源治理机制虽然层次多、管理范围广,但其局限性也很明显。
一是整体治理效果不大。 类似联合国、国际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全球治理机构尚未形成。 从能源治理的广度和深度来看,还没有完成从“局部”治理到“全球”治理的跨越。
二是治理规则的约束力逐渐弱化。 传统治理方式的有效性进一步削弱。 关键是执行力明显不足。 无论是欧佩克的限产和价格保护,还是国际能源署的产能释放,其作用越来越小,生产国和消费国之间的合作依然受阻。
第三,现有治理结构以美国等发达国家为主,不包括也不代表新兴和发展中国家。 发达国家认为自己承担了很大一部分维护全球市场安全的义务,认为新兴国家没有承担适应快速增长的能源需求特别是应对供应危机领域的义务、气候变化和消除能源贫困; 而新兴国家在能源开发和技术转让方面缺乏平等权利。 相对而言,能源开发只能在政治动荡、偏远、成本高的地方进行,他们也期待更大的话语权。
第四,气候变化和低碳政策缺乏国际治理。 虽然有《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国际公约,但没有一个国际组织真正在推动低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本文@content/content/from/来自:China-China-carbon^emission-emission-trading&*net-tan pai fang 。 com
近年来,全球能源治理日益成为全球治理领域的热点和焦点问题。 除了IEA、OPEC等传统国际能源机构,ECT(全球能源宪章)、IEF(国际能源论坛)、IPCC等国际能源协调机制也积极发声,就连集团以全球治理为目的而成立的二十国集团(G20),也成为全球能源对话的重要平台。
但是,由于部分能源治理机构自身局限,对外部变化缺乏反应,改革进程缓慢,全球能源治理的部分功能缺失,影响力有所下降。 新冠疫情的爆发和油价的下跌加剧了这种情况。 因此,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全球能源治理协调组织,深化国际能源应急管理,保障能源价格合理,加快形成全球天然气治理体系,应成为下一步全球能源治理改革的重点。 这个`article@content-content-from-from;China_国_carbon emission 0 emission_transaction-transaction=network t an p ifa ng。 通讯
全球能源治理面临的外部变化
(一)全球能源市场逐步进入低油价时代
2020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下跌,跌幅约60%。 本轮国际油价下跌主要是产油国之间供需失衡和市场份额激烈竞争的结果。
首先,就需求而言,COVID-19疫情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世界经济和能源消耗的“急剧下滑”。 石油需求的急剧下降自然会导致油价暴跌。
二是在供给方面,当前全球石油供给充足且过剩。 2016年底初形成的“欧佩克+”减产机制使油价保持在相对合理区间,但沙特与俄罗斯为争夺市场份额而减产谈判破裂,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价格战” ”。 石油供应的增加导致油价进一步下跌。
更重要的是,自1973年以来,美国在2018年首次超越俄罗斯和沙特阿拉伯成为世界第一大产油国。“页岩气革命”推动的美国“能源独立”改写了国际能源格局。地缘政治结构。
据多家国际研究机构预测,受世界经济增速放缓等多重因素影响,全球石油消费已过峰值进入下行区间,全球能源转型加速,可再生能源竞争激烈. 油价时代已经到来。
(二)全球能源供应格局深受地缘政治影响,IEA、OPEC地位被削弱
面对国际石油市场的动荡,虽然IEA和欧佩克建立了旨在加强磋商和政策协调的对话机制,共同维护国际石油市场稳定,但其实质性作用显然尚未制度化是有限的。 就IEA而言,由于其主要由石油消费国组成,缺乏应对油价暴跌的应急措施,受疫情影响,仅调整了对全球油品需求的预测——它发布了最新的2020年展望报告,但并未采取措施促进市场稳定。
就欧佩克而言,近年来其国际地位和世界影响一直在波动。 尽管欧佩克联合俄罗斯等产油国减产,对提振油价起到了重要作用,但3月份减产谈判的失败表明,欧佩克距离真正意义上的全球治理制度化还很遥远。
(三)全球能源供需结构变化
从能源需求来看,最大的变化是发展中国家能源需求增长将占据主要部分,尤其是新兴经济体能源需求增长明显,而发达国家能源需求呈现下降趋势。结构性衰退。 从能源供应看,当前全球能源格局和地缘政治都受到当前美国大力追求能源独立目标的冲击。 特别是世界油气生产中心呈现出“东衰西升”的态势。 美国页岩油气革命的影响,导致欧佩克的能源生产能力逐渐下降,在全球原油市场的地位也逐渐下降。
美国、俄罗斯、沙特共同主导全球石油生产供应格局,从而形成复杂微妙的三角博弈关系。 此外,使用传统化石能源带来的环境外部性也日益突出。 随着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生产成本的不断降低,我们看到光伏发电平准化成本(LCOE)已经降低。 降到0.04-0.08美元/千瓦时,对传统化石能源的威胁也在加大,可再生能源正逐渐成为国际经济新的增长热点。
(四)气候变化问题成为全球能源治理最关注的焦点之一
自1960年主要产油国成立欧佩克和1974年经合组织国家成立国际能源署以来,全球能源治理基本围绕发达石油消费国与产油国在供应安全方面的博弈展开,价格安全,渠道安全。 进入21世纪以来,始于1995年的国际气候谈判影响力越来越大。 目前,联合国90%以上的会员国和3000多个国际组织参与了国际气候谈判。
尽管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大国与小国的立场存在巨大差异,京都议定书以来的多次谈判未能达成任何可操作性的协议,但这并不妨碍气候变化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 全球能源治理最关注的焦点。 出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考虑,签署《巴黎协定》的国家也达成共识,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提高清洁能源在世界各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 本文@content/content/from/from:China-China^carbon-emission-release^*transaction*transaction^net-tan pai fang。 com
全球能源治理机制改革步伐加快
应该说,面对诸多问题和矛盾,各国际能源治理组织也开始加大改革力度。 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扩大参与国范围。 IEA提出“联盟”倡议,中国、印尼、泰国于2015年11月成为IEA盟友。2014年,ECT启动《全球能源宪章》谈判。 签署方将成为ECT观察员,不必履行成员国的义务。
二是扩大治理范围。 除了传统的原油安全问题,国际能源署开始逐步关注电力、清洁能源、技术进步、气候变化、碳捕集与封存等领域,多管齐下扩大实际影响力。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 例如,IEF通过发布研究报告、与石油公司合作、积极参与G20、IEA、OPEC等国际会议,提升自身传播平台的影响力。
未来全球能源治理深刻变革领域
但不难看出,各国际能源治理组织开展的改革仍存在治理内容模糊、约束不力、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特点。 笔者认为,为提升全球能源治理水平和影响力,应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进一步改革尝试。
(一)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全球能源治理协调机构
当前,全球能源治理分散在众多能够影响能源治理的制度和国际规则中,仅在某些方面发挥治理功能,缺乏足够的权威性。 这一制度特征可以说是当前环境下全球能源治理功能缺失的主要原因。
建议在重新设计现有机构的基础上,组建新的全球能源治理机构。
一是推动G20成为权威、平等、被广泛接受的全球能源治理平台。 长期以来,G20通过召开能源部长级会议等方式,将能源问题作为治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未来,G20可通过进一步组织改革,加强能源治理约束力和与其他国际能源治理机构的协调,完善可再生能源议题设置,帮助可再生能源产业应对危机,为其快速发展制定政策。 、技术等条件。
二是考虑建立G7+金砖+6国际机构组合。 这六个国际组织是IEA、OPEC、UNFCCC、WTO、IMF、AIIB。 这些机构分别代表全球能源治理中战略石油储备、产油国联盟、气候变化、能源市场、价格和金融监管、能源贫困和能源公平等方面的治理权威。 七国集团占全球经济总量的47%,金砖国家占全球经济总量的19%,均代表主要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 应该说,这样的制度设置有助于解决统一市场、孤立监管带来的弊端。
(二)更新升级现有全球能源应急机制应成为全球能源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能源安全是全球能源治理的核心,更新升级现有全球能源应急机制对保障能源安全至关重要。 目前的应急机制由美国主导。 但随着美国在能源供应上越来越独立,25年后可能不再需要进口油气。 届时世界能源结构将发生怎样的变化尚不得而知。 石油危机、液化天然气(LNG)贸易增加等都应纳入全球能源治理的考虑范围。
因此,建议在IEA、OPEC等国际组织石油安全保障机制的基础上,拓展应急机制的功能,甚至设计更多的机制,不仅应对供应中断,还规避石油等能源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
此外,鉴于近年来全球天然气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消费量的激增,天然气市场正逐步从三大区域市场走向全球市场。 因此,有必要将天然气应急管理纳入现有能源治理机制。
二是避免能源价格剧烈波动,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适度的价格波动是市场实现其功能的必要组成部分。 全球能源价格治理的目标是避免因金融投机、市场透明度不足、投资不足和地缘政治等因素导致的价格剧烈波动。
目前,国际能源价格的主要问题是决定价格水平的几个物理量的基准价格没有发挥有效作用。 美国 WTI 价格与全球石油市场严重脱节,布伦特基准交易量小且不断下降,中东地区的基准交易均如此。 阿曼和迪拜的原油评级主要适用于西方市场,不适用于需求巨大的亚洲。 需要建立更有效的基准价格,以反映主要国际市场的价格变化。 但新的定价基准也需要注意能否避免现有的有效性问题。
(三)要加快形成全球天然气治理体系并发挥其关键作用
俄罗斯长期以来一直在推动建立类似欧佩克的天然气输出国联盟,但至今未果。 当前,随着天然气在全球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天然气国际贸易快速增长,北美、欧洲、东亚三大市场呈现联动趋势,全球天然气燃气市场逐渐形成。 无论是从供应国和消费国的利益出发,还是从国际市场稳定的角度出发,都需要建立天然气全球治理体系。
因此,建议利用现有的国际天然气联盟(IGU),充分发挥其170多个成员的优势,其中包括天然气生产国和消费国,覆盖全球97%以上的市场和整个天然气市场。产业链。 积极参与全球天然气治理机制建设,特别是在提高天然气可及性、加快天然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提升天然气数字化水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