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地区空气污染加剧,空气质量不容乐观。 大气污染治理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国务院于2013年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国家审计还将大气污染防治列为重要内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一部分。 。 在大气污染防治审计中,要紧紧围绕“责任”这个中心,做到问题与责任相对应、与工作实际相结合。 笔者认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审计应重点关注三个问题。
一是注重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约束性指标和目标责任制度。 《行动计划》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对约束性指标提出了明确要求。 各地按照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约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的增减是反映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的“晴雨表”。 是判断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的重要参考因素。 也是紧密联系领导干部责任的重要指标。 大气污染防治审计要紧紧围绕约束性指标“圆心”。 如果“圆心”找准了,方向就不会偏离。 为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环保部督促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与地方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 目标责任书成为衡量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的“半径”。 目标责任书完成得越好,目标责任书就越好。 “半径”越大,大气污染防治的效果就越好。 一般来说,约束性指标通常包括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空气质量指数(AQI)、可进入肺部的颗粒物(PM2.5)以及达到良好质量的天数比例等。约束性指标以“中心”为中心,“半径”的构成应重点关注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煤炭质量控制、小燃煤锅炉整治、煤矿污染防治等。机动车污染等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 指数。
二是注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资金和项目建设的管理。 《行动计划》围绕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制定了10项具体措施。 这些措施的推动和实施,离不开资金投入和项目建设。 资金投入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助推器”,也是问题多发、易发点。 这是审计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大气污染防治审计,要关注大气污染防治经费是否到位,各级政府支出责任是否履行到位,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 。 重点抓好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领域资金的分配和使用。 同时,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是评价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的重要标准。 在注重资金的同时,要与本次重要延伸项目相结合,相得益彰。 项目审核时重点关注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前期申报是否真实、工期是否按计划按时完工、竣工后管理维护是否到位,确保项目建设按期达到预期效果。
三是注重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 《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建立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 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是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反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成效的“监视器”。 也是紧密衔接领导干部职责的重要因素。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污染防治措施看似短期内见效,但长期来看并不可持续。 这就需要不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动态更新、调整、提高。 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能力的主要措施包括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空气质量监测预警网络,开展空气质量监测评估和预报。 审核时重点关注各地区有关部门各项预案的可操作性、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当地监测网络和预警系统建设情况以及监测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要通过审计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重大措施落实,确保各类监测数据真实可信,推动《行动计划》相关目标有效落实。 (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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