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名单正式公布。 苏州相城区检察院与苏州相城生态环境局联合办理“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违法排放废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提名和表彰案例。
2021年4月15日,苏州相城生态环境局发现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科技公司)工作人员通过软管将废水排至北侧雨水沙井,并终于把它卸到外面了。 到厂区南侧的河边。 根据采样监测结果,废水中重金属含量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涉嫌污染环境。 2021年4月23日,项城市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根据技术评估,该公司生产废水经区域间河流流入元和塘,导致地表水环境重金属污染加剧,生态环境损害金额近40万元。生态损害补偿资金规模较大,我们认为可以探索替代性的修复补偿方法,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区域生态环境水平的效益。” 项城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刘琳说。
所谓“替代修复”,是指在无法或无需就地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时,合理采用异地或其他方式进行生态环境治理和建设,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恢复。该地区或流域的生态环境依然存在。 在性别范围内得到相应补偿的恢复方式。 与金钱赔偿相比,更换修复项目周期较长,需要较高的人力投入和专业水平。 如何说服相关企业主动选择、主动对接、主动履行? 检方决定参加协商。
“从公司的角度,我们提出了‘社会责任’和‘企业发展’两个关键词。修复受损的环境不仅是损害赔偿的应有之义,也是‘谁污染,谁清理’的原则。” ,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考虑到长远发展,事发时某科技公司正处于提高产能的关键时期,配合后续修复工作,建立环保体系,可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有效提升企业管理效率和社会形象。” 相城区检察院检察第四部主任龚谦说。
2022年10月31日,在相城区检察院见证下,相城市生态环境局与某科技公司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实施周边地区环境整治工程。 截至目前,共修复亲水栈道120平方米、草坪850平方米、护岸植物1000平方米,新增喷泉爆破设备3套、浮岛、浮床一座已安装100平方米组合。 2023年1月,经专家组评估,项目效果达到修复目标。
今年以来,相城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成立苏州工业园区—相城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地,并与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签署《关于加强检察合作服务的通知》,服务生态环境苏州与西安“草湖—鄂镇荡”《战略合作协议》及配套的化工协同发展示范区“协作机制”的绿色融合。 下一步,相城区检察院将继续以高质量检察工作履行职责,激活绿色发展“新引擎”,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色”,助力描绘“美丽”香城”新时代图景。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刘柳
王菲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