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环境修复技术应用与资本运作

矿山环境修复技术应用与资本运作

我国矿山环境不容乐观。 矿山环境恢复任重道远,前景光明。

就采矿环境而言,目前存在的问题基本可以分为五类:

一是土地开发和景观破坏,

二是植被和生态的破坏。

三是对地下水系统的影响和破坏,

四是引发了多种地质灾害,

五是最关键的污染问题。

目前,我国整体矿业环境不容乐观。 煤矿环境问题严重,占19.54%,较严重的占48.53%; 有色金属矿山环境问题严重的占21.66%,环境问题较严重的占43.42%; 建材和一般非金属矿山环境问题较为严重,占20.85%。 我国对矿山环境管理认识较晚,起步也较晚,但也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除了1989年的环境保护法外,还有两部直接相关的:一是1986年的《矿产资源法》,二是1989年的《土地复垦条例》。 2010年,国务院再次修订,提出了不同要求。 最明显的变化是对污染的重视。

国土资源部成立以来,不断投入资金用于矿山环境修复。 2000年至2006年,共投入24亿元,组织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797个。 但这一时期的总体内容主要集中在采矿、土地复垦、废水废物利用等引起的地质灾害上。 2006年以后,国家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年均投入约20亿元,且数额逐年增加。 截至2014年底,矿山环境修复资金累计投入901亿元,带动地方财政和企业自筹资金达到604亿元。 元。 同时,开始征收矿山环境治理押金,累计返还押金达307亿元。

矿山环境修复未来发展任重道远,前景光明。 如今,绿色发展已成为全球热潮。 我国“十三五”规划对矿山环境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正在制定后续激励政策; 矿山环境修复和矿山建设正在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未来矿山环境修复必须有技术支撑。 这是一个涉及多个学科的庞大系统工程。 只有共同谋划、共商大计、因地制宜、因地制宜,才能实现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目标。

深入研究矿山污染土地植物修复有望大幅降低修复成本

矿山环境污染为何需要治理修复? 目前土壤修复技术有哪些?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中心主任陈同斌从专业角度给出了答案。 他说,在采矿环境中,人们通常更关心对生态环境的看得见的破坏,比如水污染、植被破坏、地面沉降等。其实,采矿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环境问题,那就是矿山土壤(土地)污染。

近年来,农田土壤污染因其影响农产品的健康、质量和安全而受到社会关注,但矿山土地污染问题仍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因为这些地方不如城市土地值钱,不种庄稼,吃住也没有关系。 但从土壤环境来看,矿山造成的土地污染危害十分严重,而且这种危害是慢慢积累的、隐蔽的、不可逆转的。 因此,矿山环境修复与治理势在必行。

在矿山环境恢复技术方面,陈同斌认为,我国虽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总体来说,经济上可行的恢复技术并不多。 矿山土地复垦、绿化等许多做法具有生态保护意义,但对消除和控制污染考虑不够。

矿山环境恢复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许多技术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研发。 对于大面积采矿污染土地,目前比较可行的方法有植物提取、植物稳定化/植物固定、物理隔离等。可以通过一些特殊的植被将污染物固定在原地,防止污染物迁移到地下水或迁移到地表。具有地表径流的水。 植物提取,即种植富含重金属的特殊超强植物,使重金属集中在植物体内,达到提取去除的目的。 例如蜈蚣草的砷含量可达1%以上,比植物中氮、磷的含量还多。 其砷浓度比普通植物高10万至20万倍。 蜈蚣草燃烧后会变成砷矿石。基于这一原理,国际上发展出了一个名为植物采矿的新领域。 这不仅可以控制污染土壤,改善环境质量,还可以回收矿产资源,扩大金属储量。 此外,陈同斌认为,应划定矿区和矿山影响区。 在矿区,尾矿可通过固化、钝化、热处理等措施进行处理; 然而,对于大量被污染的农田,如经过高温热处理,土壤有机质将被完全分解,物理化学性质将发生彻底改变,土壤将失去其原有的生态功能和基本功能。农田不复存在。 对于受采矿影响的地区,这种方法并不可行。

“当然,科学层面还有很多其他的想法,研究也在不断深入,但在矿地修复项目中成功应用的并不多。我们一直在探索利用植物提取、植物固定和等技术来系统解决矿山土地污染问题,近20年来我们还与驰宏锌锗、云南云熙集团等企业进行了一些合作,开展植物修复的研发示范现在,我们已经在不同的省市做了十多个农田、矿山土壤环境修复案例,用植物提取技术3到5年就可以净化污染土壤,现在总投资3万每亩地5万元就够了,未来规模扩大后,修复成本有望大幅降低,总体来看,实践证明这条路是可行的,已经达到了大型工程的水平”。 陈同斌对地雷污染道路的植物修复充满信心。

除了修复,更重要的是不增加新的污染。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王超才表示:“对于矿山环境的恢复,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但另一方面,我们更应该注意的是,今天的矿山决不能造成新的环境破坏,如果只治而不防,恐怕矿山修复永远完成不了,更不能修复。控制原有的污染环境,更重要的是防止新的环境破坏。损害,两者都非常重要。”

矿山环境修复与治理需要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投入,两者有着天然的合作基础。

既然技术上前景光明,那么国家的资金支持力度有多大呢? 中国财政科学院金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表示,国家高度重视环境修复,相关政策在从无到有的过程中进一步制度化。 在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方面,仅2015年,中央财政就投入矿山环境治理资金30.58亿元; 中央财政共安排项目1954个,累计治理面积超过80万公顷; 全国31个省(区、市)全部出台并实施了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和恢复押金制度。

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国家有相关规定:一是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是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项目,可享受“三免三减半”政策,以及相关资产企业所得税优惠处理政策; 三是环保、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投资10%。 ,可以在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扣除; 四是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或禁止的且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产品。 收入减少90%计入总收入; 五是垃圾利用、节能节水等免征增值税、即征即退、即征即退50%、即征即退等。 优惠政策。

赵全厚表示,矿山环境修复可以进行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这就是财政部大力推广的PPP模式。 PPP模式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基于特许权协议,为提供一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而建立的伙伴式合作关系。 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作顺利完成,最终使双方取得比单独行动预期更有利的结果。 一般来说,政府与民间资本合作的领域都属于公共部门,即这些领域的项目基本没有现金流,或者现金流很少,难以覆盖整个项目的投资回报。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和社会资本如何合作? 财政部给出了答案——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有三种模式:

第一个没有现金流模型。 如果没有现金流,政府就必须采用全额政府付费模式与社会资本合作。 由于道路等政府付费项目,政府需要支付道路建设、运营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费用。 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可以将政府原有的一次性投资支出转变为经常性支出,并通过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财政支出“涓流”来弥补一次性投资。 这种没有现金流的公益项目采用PPP的另一个好处是可以提高公益物品的使用效率,节省成本。

二是缺口补贴支付模式。 例如,有些桥梁需要收费,但这可能无法完全覆盖桥梁的建设成本。 如果政府仅按照能够覆盖桥梁投资回报的价格收取桥梁通行费,则可能会人为地阻碍客运和货运交通。 因此,定价收费往往只能收回部分现金流,不足以完全弥补社会资本投入。 因此,政府将采用一些必要的补贴支付模式,使过桥价格合理、老百姓负担得起、社会资本有利可图。 采用PPP不仅使桥梁服务本身的治理更加高效,还可以让政府节省桥梁建设投资。

三是用户付费模式。 比如,在客货流量密集的地方高速公路,很多情况下,政府定价后,仅靠用户付费就可以满足社会资本投资的合理回报。

矿山环境修复项目无现金流。 在矿山环境修复过程中,政府面临财政收入低、支出压力大、资金不足等问题。 这就需要引入社会资本。 “对于矿山环境的恢复,企业有一些责任,政府也有一些责任。这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天然基础,这需要双方的投入。政府有专项资金用于矿山恢复,而且企业有环境修复的担保基金,两者推出后,本身就是一种股权投资合作,再吸引其他方面的社会资本,很容易形成基金化的模式。模式形成后,还可以与矿山修复PPP项目实际对接,通过市场化管理,加强基金投资人对特定PPP项目的支持,形成多元化投资、资金多元化的模式。上层的模式,底层的项目合作模式。资助方式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这些都是好方法。” 赵全侯说道。

此外,赵全厚还介绍,矿山环境修复很容易形成某种未来资产。 作为资本化的一种实际处理方式,对未来资产进行折现也是基金设计的一种方式。 Mirae Asset 还可以作为现有股权基金,以加强矿山修复项目的股权资本。

金融机构对矿山环境修复项目有理性认识,可以采取多种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金。

尽管前景广阔、合作方式多样,但在实际操作中,吸引社会资金进行矿山环境修复并不容易。 民生银行矿产物资部客户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王凤全坦言,目前矿山环境修复的现状是:一是我国对矿山生态要求较高,矿业企业环保投入较大并面临较大的财务压力; 其次,从企业自身的现状来看,基于整个行业的现状,企业的盈利能力比较差。 在这种情况下,矿山企业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矿山环境修复项目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第三,对于矿山企业来说,矿山环境修复工程本身具有突出的社会效益,但经济效益并不十分明显。

在此情况下,根据他们对全国多个矿业融资项目的调查,金融机构单独为环境修复项目提供融资的情况还比较少见。 主要原因是项目本身经济效益不大,还款现金流无法保证; 第二个原因是对企业来说是被动的,能省钱就省钱。 因此,金融机构在为矿业企业融资时,实际上侧重于对整个项目的判断,比如环评、安评、水土保持规划等政策合规性的审批。 这将采矿环境恢复项目置于整个采矿过程的背景下。 大型项目会考虑融资。

根据几位嘉宾的发言以及矿业公司的现状,王凤泉还提出了几种融资模式:

第一种模式让企业变被动为主动,主动加大项目投入。 建议国家出台允许民营矿山存款质押贷款的政策,增加企业资金流动性。 金融机构可以为企业提供这方面的流动性支持服务。

第二种模式可以建设一些旅游项目,或者把农民搬回来从事城镇化建设、棚户区改造等未来有望盈利的项目。 政府参与引导、企业发起,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跟随投资。

第三种模式是有些项目可能会有一些财政拨款。 对于符合出口退税政策等分配指标的项目,根据矿山企业分配的未来现金流,设立类似出口退税质押贷款的财政分配质押贷款。 金融机构按照补助条件向企业提供融资,减轻企业现金流支出压力。

第四种模式是尝试建立保证金账户。 建立类似公积金的环境修复基金,利用该基金放大杠杆,引导资金进行委托贷款或投资企业环境修复项目。

第五种模式是向上游延伸,对矿山环境修复项目的技术研发、装备制造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

“土壤十大规定”历经千呼万唤始出来,对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来说是一大利好。 虽然对于政府和企业来说,矿山环境修复与治理还存在技术、资金等诸多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政府、企业、技术人员、甚至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已经最终将为每个矿山带来“青山绿水+金山银山”。